东营港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期)EPC及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东营港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期)EPC及监理已经东港开审批(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略)
2.2 项目编号:(略)
2.3 建设规模:(略)
1、新建基础设施、改造构筑物。包括新建食堂、设备用房等基础设施,同时对宿舍楼、国医堂、体育馆、多功能厅、大门围墙等进行改造;
2、重点医疗科室和公共区域精装及水电暖安装。重点医疗科室包括手术室、中心供应、DSA、检验科、病理科、放射科等;公共区域包括门厅、中庭等区域及夜间亮化工程;
3、配套医院设备安装。高压氧仓设备、纯水系统设备等;
4、配套医院智能系统。包括医护专用系统、智慧医院综合集成管理系统、信息基础设施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软硬件设施。
建设地点:(略)
2.4 标段划分:(略)
2.5 计划投资:(略)
监理标段:(略)
2.6 计划工期:(略)
2.7 招标范围:
工程EPC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EPC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参与施工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自(略)年(略)月份以来(含)不少于6个月依法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施工拟派项目经理为本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3.1.3参与设计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2 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2参与本工程监理投标的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所报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监理中标单位必须结合项目情况,按照《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指南(试行)的通知》(鲁建质安函〔(略)〕6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监理人员。
3.3 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注:(略)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5 本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工程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略)
(2)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若为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即可。
注:(略)
3.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7 本项目对绿色建材使用的比例为(略)%。要求:(略)
3.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9 预采购说明:(略)
3.(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略)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要求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栏目;
5.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2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注:(略)
5.3其他具体操作:(略)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略)
6.2地点:(略)
6.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网上开标大厅(http:(略)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略)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8.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8.3监督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
8.4投标软件技术客服:(略)
造价支持电话:(略)
9.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