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招标人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起于静王路收费站,止于九宣闸,长度(略).4公里。现状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略)m,设计车速(略)km/h。改扩建段工程拟将双向四车道拓宽至双向六车道,对改扩建工程范围内桥梁、互通立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进行改造,提升道路行驶的舒适性、安全性及通行能力。
2.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其中:
1标段:(略)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略)天完成初步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略)天完成施工图勘察设计;初勘,详勘应满足初设,施工图进度要求,后续服务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勘察资质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略)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以下资质之一:(略)
近十年(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里程不少于(略)公里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的主体工程勘察和设计业绩(注:(略)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略)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8)本项目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为3 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略)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 年6 月7 日至(略) 年6 月(略)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略) 时,下午(略) 时至(略)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及联合体各成员的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guoyuwen@tcicc.com.cn电子邮箱,并注明:(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标段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略)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略)
提示:(略)
8.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略)号 | 地 址: | 天津市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商会联合大厦(略)F |
邮 编: | (略) | 邮 编: | (略) |
联系人: | 岳向武 | 联系人: | 曲平、郭郁文 |
电 话: | (略)-(略) | 电 话: | (略)-(略)-(略) |
传 真: | (略)-(略) | 传 真: | (略)-(略)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guoyuwen@tcicc.com.cn |
| | | (略)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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