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学楼、科教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学楼、科教楼维修工程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审批[(略)](略)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招标人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建设规模:(略)
3、建设地点:(略)
4、招标范围:(略)
5、工期要求:(略)
6、质量要求:(略)
7、安全生产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如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略)
补充说明:
(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提供近最近一期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8、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略)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略)](略)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略)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略)]2号)文件精神及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宜公共资源交易局〔(略)〕1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会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略)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略)年6月6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暗标)。
2.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项目。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
十一、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略)
异议联系电话:(略)
2、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4、行业主管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略)
联系电话:(略)
6、异议和投诉渠道:(略)
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