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至e交易网站(www.ejy(略).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卡账户将标的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入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略):(略)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买,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挂牌底价报价(如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佣金、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处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4、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受让方应当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成交价款一次性汇入郴州市北湖区财政局指定银行账户(账户信息请致电(略)-(略)获取)。 6、受让方在缴清成交价款全款后,3个工作日内凭《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3天的,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8、如标的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佣金、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系统确定为受让方后而放弃受让的竞得人承担。 9、本次处置标的受让方如不自用,其中的废旧物资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略)、受让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佣金。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受让方负责标的的搬移、装卸、运输等与交割相关的所有工作,委托方负责监督并予以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委托方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处置标的所在地进行移交,现场不得进行切割等动火作业),标的资产交付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委托方承担,交付后标的资产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的搬移、装车、拆卸、运输、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交割工作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等一切安全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与委托方、组织人无关。 3、受让方须承诺在处置标的交付之日起7日内完成标的的搬移、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