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红寺镇中心幼儿园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宁县红寺镇中心幼儿园附属工程,已由静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静发改〔(略)】(略)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略)年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静宁县红寺镇学区(略);企业信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康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略);企业信息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略)
拆除原室外旱厕((略)m2)后原地修建水冲式厕所1座,建筑面积 (略).(略)m2,主体一层,层高3.3m,室内外高差0.(略)m,建筑高度3.(略)m,采用砌体结构,素混凝土一砖条形基础,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分类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使用年限(略)年。
完成校园中路院坪混凝土硬化(略)m2;拆除教学楼北侧地面以下混凝土院坪(略)m2,挖除受水浸湿土方并完成土方换填(略)m3,恢复教学楼北侧混凝土院坪(略)m2、维修教学楼北侧散水(略)m2;新建(略)m3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室外地沟5m,安装给排水管道(略)m,配建钢筋混凝土阀门井2座。
(三)项目概算:(略)
(四)质量标准:(略)
(五)计划工期:(略)
(六)标段划分:(略)
(七)报价方式:(略)
(八)招标控制价:(略)
四、竞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包含建筑工程施工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略)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竞标人请于(略)年6月8日(略):(略)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查进入竞价程序的竞标人在(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本次竞价完成后,竞价单位在(略)年6月(略)日前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纸质版(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到甘肃康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略);企业信息(静宁县德顺小学对面盐业公司二楼),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七、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略);企业信息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略);企业信息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