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十九中学学生公寓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临沂第十九中学学生公寓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略)
3.预算金额:(略)
4.资金来源:(略)
5.工期要求:(略)
6.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招标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选定合格的投标人,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本项目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潜在投标申请人须通过 CA 实名认证,使用 CA 锁办理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文制作(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临沂版))加解密、电子签章,并于招标文件申请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将加密版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 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代表无须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要求详见《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及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略)
2.获取方式:(略)
3.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保证金:(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日期:(略)
地点:(略)
2.开标日期:(略)
地点:(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媒体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