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略)号】白龟湖生态环湖路绿化工程(景观提升(公正路~黄河路))EPC总承包项目三标段(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白龟湖生态环湖路绿化工程(景观提升(公正路~黄河路))EPC总承包项目三标段(二次)(项目代码:(略)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平顶山平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项目概况:(略)
2.4 预算金额:(略)
2.5标段划分:(略)
2.6招标范围:(略)
2.7服务期限:(略)
2.8服务标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投标人拟派的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拟派的造价咨询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上查询打印页面,若因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可由社保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及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略)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略)
3、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链接地址:(略)
办理CA证书:(略)
4.售价:(略)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略)
6、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略)
6.2开标地点:(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上发布。
8、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各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年6月(略)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
1.1.4 | 项目名称 | 白龟湖生态环湖路绿化工程(景观提升(公正路~黄河路))EPC总承包项目三标段(二次) |
1.1.5 | 建设地点 | 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公正路至黄河路段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略)%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编制并审核本项目的预算书;参与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施工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1.3.2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结算结束 |
1.3.3 | 服务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 同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勘察 |
1.(略).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略).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略)天前 |
1.(略).3 | 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略)天前 |
1.(略) | 分包 | 不允许 |
1.(略)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遗书、补充通知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略)天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略)年7月2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略)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数额:(略) 2、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略)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投标人打开http:(略) 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项目接受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或投标保函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6、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7、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略)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 8、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略)年1月1日以来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盖章要求 |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
4.1.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交易系统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址:(略) |
5.2 | 开标程序 | 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委员会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 |
7.3.1 | 履约担保 | 不提交 |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略).1 词语定义 |
(略).1.1 | 类似项目 | 企业自(略)年以来承担过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业绩证明需附造价咨询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
(略).2 招标控制价 |
| 招标控制价 | 招标控制价:(略)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略).3中标公示 |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
(略).4知识产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略).5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略).6监督 |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略).7解释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略).8付款方式: 1)施工图预算核对完成,经委托人确认后(略)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略)%(按比例支付)。 2),若此项目需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配合完成报送评审资料后支付合同价款的(略)%,审计工作全部完成并出具审计评审报告后,支付剩余(略)%的咨询服务费;若不需审计,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初稿后支付合同价款的(略)%,竣工结算全部完成并出具最终结算报告后支付剩余(略)%的咨询服务费。(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为准) |
(略).9其他 1、参照发改价格【(略)】(略)号文件规定及豫招协[(略)](略)号文件的收费依据,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应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2、招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投标人)利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合同在线签订模块”,将电子合同推送至对方进行审核,经双方确认均无异议通过后,进行在线签章,完成合同签订并公示。 3、本招标文件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略).(略)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包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包的招标文件,按标包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包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包),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包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包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略)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略)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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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略)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略)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服务标准
1.3.1 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 本次招标的服务期限:(略)
1.3.3 本次招标的服务标准:(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略)
(2)项目负责人资格:(略)
(3)业绩要求:(略)
(4)其他要求:(略)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略)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中标人承担中标服务费,支付标准按照发改价格【(略)】(略)号文及豫招协【(略)】(略)号文件规定,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本项支出对报价的影响。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略).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略).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交易系统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交易系统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略)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略) 款、第 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交易系统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代理机构将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交易系统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交易系统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资格审查资料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6)项目管理机构
(7)服务方案
(8)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参考招标人提供招标内容及现场勘查情况,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企业成本、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3.2.2 投标人的报价已包括了实施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 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
3.6 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
不接受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但不得与经济利益挂钩)。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3.7.4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
3.7.5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7.6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包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包的招标文件,按标包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7.7 一个标包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xx标包),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 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1.2 投标人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4.1.3 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无法接收。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5.2 开标程序
5.2.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略)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5.2.2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2.3 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5.2.4 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5 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略)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原则上第一名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经招标人确认,可以按得分顺序确定第二名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原因可按得分顺序确定第三名为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投标人拟派的造价咨询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投标人拟派的造价咨询负责人 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及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注:(略)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控制价 |
服务期限 | 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 |
服务标准 | 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内容 |
注:(略) |
详细评审
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商务标: (略) 分 技术标: (略) 分 综合标: (略) 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2 (1) | 商务标 ((略)分) | 投标报价的评审((略)分) | 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略)%+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略)% 算术平均值计算方式:(略) 1、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略)%×(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相等得基本分(略)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每高1%在(略)分基础上扣0.1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每低1%在(略)分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3分。 评分计算最终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比值不足±1%时,按比例计算。 |
2.2.2 (2) | 技术标 ((略)分) | 服务 方案 ((略)分) | 造价控制 总体方案 (7分) | 造价控制总体方案思路清晰,工作依据充分,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咨询要点明确的,得6-7分;造价控制总体方案思路较清晰,工作依据较充分,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咨询要点较明确的,得3-5分;造价控制总体方案思路不太清晰明确,工作依据不充分,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咨询要点不明确的,得0.5-2分;缺项得0分。 |
造价控制各阶段工作方案 (7分) | 针对本项目的各阶段工作方案全面完善,各方案编制内容详尽合理的,得6-7分;针对本项目的各阶段工作方案较完善,各方案编制内容较详尽的,得3-5分;针对本项目的各阶段工作方案不太完善,各方案编制内容不太详尽的,得0.5-2分;缺项得0分。 |
针对项目成果及档案的管理措施和方法(6分) | 档案管理措施和方法全面有效性、合法性、及时性强的,得4-6分;档案管理措施和方法全面有效性、合法性、及时性一般的,得2-3分;档案管理措施和方法全面有效性、合法性、及时性较差的,得0.5-1分;缺项得0分。 |
针对本项目各阶段咨询工作的重难点分析(7分) | 咨询服务方案针对性强,难点、重点突出得6-7分;咨询服务方案针对性较强、难点、重点较突出得3-5分;咨询服务方案针对性一般、难点、重点不突出得0.5-2分;缺项得0分。 |
造价咨询保密措施及廉洁自律措施(7分) | 造价咨询保密措施承诺及廉洁自律措施承诺等几个方面,全面切实可行性强的,得6-7分;造价咨询保密措施承诺及廉洁自律措施承诺等几个方面,可行性一般的,得3-5分;造价咨询保密措施承诺及廉洁自律措施承诺等几个方面,可行性较差的,得0.5-2分;缺项得0分。 |
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 (7分) | 质量控制措施和控制程序方面内容完整,条理清晰,风险防范措施可行性强,得6-7分;质量控制措施和控制程序方面内容比较完整,条理比较清晰,风险防范措施可行性一般的,得3-5分;质量控制措施和控制程序方面内容基本可行,风险防范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0.5-2分;缺项得0分。 |
进度保证体系与措施 (6分) | 进度保证体系、进度控制计划以及措施制定等几个方面,表述清晰、详细,切实可行的,得4-6分;表述较清晰、较详细,可行性一般的,得2-3分;表述模糊、不详细,可行性较差的,得0.5-1分;缺项得0分。 |
沟通管理方案及措施 (6分) | 针对本项目的各参建单位沟通管理方案,编制内容完善细致等方面强的,得4-6分;针对本项目的各参建单位沟通管理方案,编制内容完善细致等方面一般的,得2-3分;针对本项目的各参建单位沟通管理方案,编制内容完善细致等方面较差的,得0.5-1分;缺项得0分。 |
风险防范措施 (7分) | 针对本项目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中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表述清晰、详细,切实可行的,得6-7分;表述较清晰、较详细,可行性一般的,得3-5分;表述模糊、不详细,可行性较差的,得0.5-2分;缺项得0分。 |
2.2.2 (3) | 综合标 ((略)分) | 业绩(5分) | (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的每项得2.5分,本项共5分。 注:(略) |
技术配备(5分) | 投标人(购买或租赁)造价专用软件(略)套的得1分,每增加2套加1分,最多得5分。 注:(略) |
项目人员配备((略)分) | 1、拟派项目组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有5名造价工程师的得基本分1分,每增加1人加1分,此项最多得5分。 2、拟派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注册造价师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加1分,中级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加0.5分,此项最多得5分。 注:(略) |
企业综合实力(5分) | 1、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附相应认证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AAA信用等级证书”得2分; “AA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A信用等级证书”的得0.5分(附相应资料扫描件)。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略)
2.2.3 评分标准:(略)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
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2.5 评标打分结果为:(略)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最终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内容为准)
委托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 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以下造价咨询服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建筑规模及内容:
4、投资估算金额:
5、资金来源:
6、服务期限:
二、服务范围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为:
三、委托人代表与项目负责人
1、委托人代表:
2、项目负责人:
四、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服务费用:
付款方式:(略)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略);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组成本合同的合同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 ;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4)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件;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七、双方承诺
1.咨询人向委托人承诺, 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2.委托人向咨询人承诺, 按照法律法规履行项目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活动的依据,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所需的资料和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和其他应支付款项。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委 托 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理人:(略)
组织机构代码:(略)
住 所:(略)
帐 号:(略)
开户银行:(略)
邮政编码:(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信箱:(略)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对设计图纸造价部分提出优化设计建议;
2.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审核;
3.项目施工图预算与估算、概算对比分析;
4.协助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5.预付款审核、中间计量的审核;
6.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签证及工程索赔的处理:
7.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
8.工程造价动态管理;
9.工程造价信息咨询;
(略).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略).工程竣工结算初步核算;
(略). 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二、服务要求
1、根据甲方要求和项目推进需要,开展该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范围包括自设计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包含但不限于参加方案比选工作、提供成本分析、协助目标成本测算、提出方案优化意见、施工图预算(清单形式)编制、施工过程造价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支付审核、变更洽商审核、施工索赔洽商审核等)、设备材料询价及市场调研、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2、在规定时间内,咨询人需完成造价咨询报告,并向委托人提交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叁份。各阶段造价咨询审核时限,根据委托人提供审核资料的时间和委托人的要求确定,满足委托人的需要。
三、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编制工作,并应符合招标人要求。
2、成果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3、中标后,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给他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中标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各专业负责人应与投标人员保持一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负责项目的造价工程师、预算员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调离或变更,除无条件改正外,中标人应按照人民币(略)元/人/次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中标人拒不改正的,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不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5、投标人在中标后按服务周期要求完成本项目工作,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项目延误,中标人应承担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注:(略)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服务方案
八、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