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润德配售型保障房项目林语路地块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标段划分:(略)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2.4 项目地点:(略)
2.5 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略)
2.6 监理服务期:(略)
2.7 工程投资估算:(略)
2.8 监理服务目标:(略)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总监理工程师:(略)
监理团队人员配备最低要求:(略)
监理人员具体要求:(略)
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监理团队人员,须提供(略)年(略)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均须无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3.3 财务要求:(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业绩要求:(略)
3.6 企业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认定:(略)
3.7 信誉要求:(略)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略)年至今)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略)〕(略)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略)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略)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用户需要:(略)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月3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略)号)二楼(略)开标室。
5.2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 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 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 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 解密;解密方式:(略)
5.4 投标人须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提交投标保证金。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不实承诺,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管理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略)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略)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略)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略)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