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三期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湖南省投资及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工程项目建设部(略)年度食堂运营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三期工程按(略)吨级标准建设湘江永州萍岛至浯溪枢纽(略)公里航道,建设潇湘船闸(冷水滩区)和浯溪二线船闸(祁阳市),建设相应附属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永州萍岛至浯溪枢纽(略)公里航道库尾浅滩整治;
(2)改建潇湘船闸(含鱼道工程)和扩建浯溪二线船闸(含鱼道工程);
(3)(略)公里航道的航标及智慧航道工程、3个航道处(永州航道处、冷水滩航道处和浯溪航道处)、1个锚地管理区(永州锚地管理区)、1个航道信息监控指挥中心(永州航道信息监控指挥中心)、3个水运事务中心(永州市零陵区水运事务中心、冷水滩区水运事务中心和永州市水运事务中心的工作码头及船艇)等内容。
2.2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略)
2.3 招标范围:(略)
2.4 劳务服务期限:(略)
2.5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近五年((略)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1个食堂运营管理服务业绩(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每日上午8:(略)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4.2.1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4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4.2.5提交报名资料一份:(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略)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为本次招标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略)
投标人投标价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7月2日 9 时 (略) 分,地点为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略)号)6楼开评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9.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安全管理部,电话:(略)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执 行 机构:(略)
驻地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