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略)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重点城镇补充调查评价及自动监测站点、盟市级系统运维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略)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重点城镇补充调查评价及自动监测站点、盟市级系统运维,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防御【(略)】(略)号/(略)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人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项目法人)兴安盟水旱灾害防御信息技术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略)
自动监测站点日常运行维护(略)个站点(其中包括(略)个雨量站、(略)个水位站、(略)个墒情站、(略)个一体站)。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略)
补充新建雨量站5个;站点卫星通讯改造6个;现地监测预警设备6个;自动雨量监测站点更新改造(略)个;自动水位监测站点更新改造3个;自动监测站以外盟市级山洪非工程措施运维1个。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第三标段:(略)
新增防治对象调查评价(略)个;风险隐患调查分析影响分析和沟道断面补充测量7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略)
2.4服务期限:(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略)
3.2 财务要求:(略)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略)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地点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略)
2、投标人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略)
3、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
1)实体CA锁办理:(略)
2)移动端CA锁办理:(略)
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略)
(二)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三)该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略)
注:(略)
本次项目采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递交投标(开标时间)文件截止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6.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