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锦州市奈北线国华至黑山岭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年锦州市奈北线国华至黑山岭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 (略)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辽交规划【(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批准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锦州市奈北线国华至黑山岭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 辽交发展工程【(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略)年锦州市奈北线国华至黑山岭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规 模:(略)
2.1.3技术标准:(略)
2.2标段划分:(略)
2.3招标范围:(略)
2.4计划工期:(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略)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近五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略)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含路面)”或“改造(大修)”或“中修”或“修复养护工程(含路面面层,不包括罩面、微表处、热再生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不包括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不包括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施工(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的项目。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略)
项目总工:(略)
3.1.5信誉要求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略)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略)年 6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每日8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 7月(略)日 9时 (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开标方式:(略)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略)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略)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略)〕(略)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锦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宝地城B1-2
联 系 人:孙先生
投诉举报电话:(略)(略)-(略)
招标单位: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招标单位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略)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异议受理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 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