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文庭二期房地产建设项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滨湖文庭二期房地产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泰市弘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2,其中地下一层车库面积:(略)2,地下二层车库面积:(略)2;1#住宅楼总建筑面积:(略)2,地上二十层,地下三层,地下总建筑面积:(略)2;幼儿园,地上三层,总建筑面积(略).(略)m2。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略)
2.5质量目标:(略)
2.6招标范围:(略)
2.7标段划分:(略)
2.8本标段:(略)
2.9评标办法:(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监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略)]3 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略)〕(略)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略)〕(略)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略)](略)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略)
4.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每日上午8:(略)
4.2下载地点:(略)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略)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山东省多CA驱动下载及安装说明》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5.4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6.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6.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6.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