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略)
一、招标条件
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项字[(略)](略)号文同意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
二、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丽水市勘察设计类、监理及设备采购类项目“评定分离”招标评标操作细则》丽建发〔(略)〕(略)号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三、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略)
2.本次招标内容和范围:
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设计,包括:(略)四章《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商物粮行业设计资质甲级,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设计资质甲级 。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三周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8万吨级及以上粮食仓储工程浅圆仓,或承接过8万吨级及以上粮食仓储工程散装平房仓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注: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三周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中的设计业绩予以认可,分包的设计业绩和全过程咨询中的设计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略)。
2.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 资格。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略)〕2 号)的规定,自(略)年8月1日起启用电子证书,(略)年8月1日至(略)年6月(略)日为过渡期,此期间不再发放纸质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略)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相关要求按照《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略)〕2号)的规定执行。
3.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三周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三周年)不得有因浙江省重点工程招投标违法被行政处罚累计两次及以上的情况。
(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略)年6月(略)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略)
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略)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投标人因自身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略)(略)年7月8日 (略) 时(略)分。
2.本项目优先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必须携带笔记本电脑或能开标的电子设备、CA锁、纸质投标文件至开标现场开标)。
3.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路径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4.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友情提示:(略)
7.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公告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