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有演示环节。
(1) 本项目的演示资料须同投标文件一并上传,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演示文件上传至“演示资料”。
(2)视频文件格式须按电子文件格式要求上传;
(3)文档容量在(略)M以内。
若演示文件超过大小限制或因投标人原因无法播放的视为未提供,由此造成的后果请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评标方法:(略)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
6、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略)
7、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8、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其他要求: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文件正文6.(略)(器材类-包8、包(略)).pdf
我要交易详细内容或附件请点击链接查看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