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大公路(省界-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团大公路(省界-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城市)【(略)】(略)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关于团大公路(省界-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发【(略)(略)】(略)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静海区境内,起于静海区津冀界,止于现状新津涞公路,路线全长约3.1公里,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公路项目。沿线共设置桥梁2座,涵洞(略)道,同步实施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及安全设施工程。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略)公里/小时,路面设计标准荷载 BZZ-(略),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2个监理合同段,主要包括:
第1合同段:(略)
第2合同段:(略)
2.3监理服务期限
计划施工工期:(略)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略)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第1合同段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近五年(交工验收时间:(略)至少具有一项一级(或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大型及以上桥梁工程或公路工程(含大型及以上桥梁)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第2合同段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和机电专项监理资质。近五年至少具有(交工验收时间:(略)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略)
3.2 本次招标仅第2合同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略)在交通运输部(略)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略)3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较低的确定其信用等级。且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 年 6月 (略) 日至 (略) 年 6月 (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略) 分至 (略) 时 (略) 分,下午 (略) 时 (略) 分至 (略) 时 (略)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guangzhengzixun@(略).com邮箱(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满足资格条件后汇款),并注明:(略)
招标文件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投标单位须从单位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宣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4年7月9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略)分至9时(略)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略)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或寄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上发布。
提示:(略)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静文路5号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略)号君隆广场B1座(略)层 |
邮 编: | (略) | 邮 编: | (略) |
联系人: | 李立 | 联系人: | 李全东、陈笑晨、刘亚彬 |
电 话: | (略)-(略) | 电 话: | (略)-(略) |
传 真: | / | 传 真: | (略)-(略)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guangzhengzixun@(略).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http:(略)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略) |
| | | (略)4年6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