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团结村片区跳蹬河南路9号地块新建商品住宅、商品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环境处理系统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华区团结村片区跳蹬河南路9号地块新建商品住宅、商品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环境处理系统采购/标段已由成华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略)-(略)-(略)-(略)-(略)】FGQB-(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华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略)-(略)-(略)-(略)-(略)】FGQB-(略)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项目规模:(略)
2.4招标范围:(略)
2.5计划工期:(略)
2.6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其他: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获得其所代理的水平垃圾压缩机系统制造商(公司)对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文件,已授权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的制造商(公司),不得再以制造商(公司)的身份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1.2信誉要求:(略)
3.1.3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4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略)年(略)月(略)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垃圾压缩机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水平垃圾压缩机系统。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址:(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略)号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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