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彭阳县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审批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县本级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略)
设计服务期限:(略)
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6月(略)日8时(略)分起至(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管理。
5.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邮 箱:(略)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