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东江环保(略)个人防护用品集中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4,(略),(略)元。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略)
4.投标人至少有五个同类劳动保护用品类项目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略)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公司管理规范,服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财务经营亏损、重大违规、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提供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略)
9.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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