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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单位 | 扬州市农业机械公司 |
项目名称 | 农机大楼第2-6层及一层部分房屋招租 | 项目编号 | YZSCQGF(略) |
挂牌起止日期(报名起止日期) |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迟,最多延迟1个周期(竞价时间同期顺延) |
标的概况 | 标的编号 | YZSCQGF(略) |
标的名称(坐落) | 广陵区江阳东路(略)号农机大楼第2-6层及1层东侧部分 |
标的状态 | 在租 | 标的面积 | (略).(略)平方米 |
挂牌价 | (略).0万元/年 | 租赁期限 | 3年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6万元 | 是否有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半年支付,先付后用 | 承租押金 | 首年租金的8.3%(一个月房租) |
竞价时间 | (略)-(略)-(略) (略):(略) | 竞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其他说明 | 1、原合同到期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2、前两年房租不变,第三年增长3%。 |
交易条件 | 1. 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承租资产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诚实守信。3.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4.承租方擅自将租赁资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5.租赁期间,该房屋主体结构的维修责任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使用不当除外),对承租方的装修装饰部分出租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6.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方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7.租赁期届满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方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略)日内无条件归还房屋。若因拆除附属装饰物造成房屋毁损,承租方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8. 成交后,承租方需自行办理工商、消防、安检等相关手续,如未能办理,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以上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9. 现有房屋部分设施归原承租人所有,成交后,新承租方可与原承租人协商房屋内部相关设施的使用权,如协商不成,将由出租方负责拆除清理。(略).租金半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承租方在每半年的前一个月预交给出租方,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按规定时间交给出租方。(略).上述房屋意向承租方可以先到扬州市农业机械公司了解现有状况。(略).本公告附件租赁合同是出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要求详见租赁合同条款,请意向承租方仔细阅读后参与报名。(略).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农业机械公司所有。 |
意向承租方承诺 | 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承诺以下内容 1.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事项,否则交易中心或出租方都可以无条件取消意向承租方的资格,租赁合同已经签订的,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承租方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资金来源合法。3.承租期间按照要求诚信、合法经营,按合同要求按时交纳租金,不擅自将租赁标的物转租或分租。4.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按合同要求归还租赁标的物,不要求任何的补偿费用。5.一旦报名,即视为知晓并接受出租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同意和接受出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遵守相关政策法规。6.交易系统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因我方原因逾期或拒不签订,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7. 报名或注册时提交的电话号码、地址是有效的联系方式,按照该联系方式发送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如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有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 请各意向承租方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https:(略) |
交易保证金缴纳及处置方式 | 缴纳方式 | 意向承租方报名材料通过审核后,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缴纳至以下账户。户名:(略) |
处置方式 | 1、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出租方登录交易系统发起保证金退付,其他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原路径退付。2、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略) |
交易方式 | 经公开征集,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承租方按公告约定竞价方式进行网上竞价,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格。 |
特别告知 | 1.意向承租方在项目报名前,应仔细阅读项目公告、响应方操作手册等,全面了解承租资格条件及交易系统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若不符合条件报名,或操作失误导致报名、竞价失败,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2.意向承租方应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任何人使用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承租方的行为。3.请各意向承租方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提前登录交易系统,因意向承租方电子设备问题、网络异常等自身因素影响报价或错过竞价时间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4.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导致系统异常,不能正常进行竞价活动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5.涉及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的项目,原承租人未按出租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手续或在交易行权环节未行权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6.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联系方式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人 | 陈先生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略)-(略)/(略)-(略) | 联系人 | 王女士 |
保证金查询电话 | (略)-(略) |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 (略) |
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1号楼(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