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公资土拍告〔(略)〕1号
经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衡山路与二重厂西路交会处西北角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组织由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土地开发程度 | 出让年限 | 拍卖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衡山路与二重厂西路交会处西北角 | (略).(略)平方米(约(略).(略)亩) | 教育用地 |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略)%; 绿地率 ≥(略)%; 建筑高度≤5F;(详见“德市开规条〔(略)〕第(略)号”) | 现状 | (略)年 | (略) | (略)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凡欠德阳市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土地款或与德阳市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债务债权纠纷未了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拍卖。
(二)该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独立竞买。
(三)按宗地出让文件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4年7月9日(略):(略)(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到账的不具有竞买资格。
(四)宗地竞买特殊要求:
1、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在德阳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德阳市的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开发(已在德阳经开区登记注册的企业除外)。
2、竞得人须按照《德阳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试行)》(德民政发〔(略)〕(略)号)及《德阳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略)年修订版)在地块内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德阳经开区管委会或其指定的单位。
3、竞得人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德委发〔(略)〕(略)号)及《德阳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略)年修订版)在地块内配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德阳经开区管委会或其指定的单位。
4、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流转的范围。按照德阳市砂石资源专项整治及规范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德阳市砂石资源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德阳经开建投建材有限公司签订《政府投资/社会投资项目地下砂石接管协议》,接受德阳经开建投建材有限公司对宗地项目内砂石资源的利用、交接等管理。
5、该宗地出让后,严禁擅自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用途、性质或者进行转让的,应征得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及出让人同意且符合相关规划并经依法批准。
三、意向竞买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http:(略)
四、意向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略)4年7月9日(略):(略):(略)前,凭CF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进入德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市县一体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下载宗地拍卖出让文件,了解宗地出让详情,提交报名申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将在(略)4年7月(略)日上午(略):(略)开始确认其竞买资格,拍卖会议定于(略)4年7月(略)日上午(略):(略)在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8楼(略)开标厅6(建设银行厅)开始举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宗地拍卖起始价为(略)万元/亩。
2、本次拍卖采取无底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3、本次拍卖采取拍卖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竞价。
4、竞得人可选择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略)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也可选择分期方式支付土地出让价款。选择分期方式付款的,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略)日内支付不少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略)%;剩余土地价款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同时竞得人还需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支付余额相应利息。土地拍卖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等税费。土地交付时间详见《拍卖出让须知》。
七、联系方式
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略)
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略)
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6月(略)日
红线图.jpg拍1公告.pdf德阳经开建投建材有限公司地下砂石接管协议2.pdf规条.pdf宗地图.pdf拍1须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