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平潭流水镇中心小学文体大楼智能化工程项目(招标项目名称) 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智慧岛建设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岚智慧办〔(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负担(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E(略) 。
2.招标内容详细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等,详见“附件1-1”。
3.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每日(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登录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s:(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具备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略)
5.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5.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投标:(略)
5.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5.6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略)年7月(略)日9时(略)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以银行保函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提交;③以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提交;④投标人为台湾营造业企业的,可以企业法人或其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业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另附上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备注:(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年7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s:(略))(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略)年7月(略)日9时(略)分。
8.2开标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s:(略))上发布。
(略).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吴工
电子邮箱:wzp(略)@(略).com
传 真:/
电 话:(略)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
(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九龙路6号亿利城B区1号楼(略)-(略)
电子邮箱:/
电 话:(略)
传 真:/
(略).电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
网 址:(https:(略))
联系电话:(略)-(略)
(略).招标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信息)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四层
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