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汉渝路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新建5万m3/d加压泵房一座:(略)(略).(略)平方米;(2)整治厂区环境:(略)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略)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汉渝路加压站改造工程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含上下车、货到现场二次装卸等)、运输(含包装、保险、运杂费等)、设备保管(中标人不负责安装的设备直至具备移交条件后移交给安装单位安装;中标人负责安装的设备直至最终验收合格具备移交条件后移交招标人)、二次转运、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含单机调试、系统调试、联动调试等)、考核、试运行、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及其他土建、安装、联动试车等工作)、技监检验、验收、资料提交和移交(包括但不限于竣工资料、技术资料、操作手册3本、维修维护手册3本及电子文档光盘等)、周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配套服务、相关服务、技术服务、人员培训,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和易损耗件的提供、质保服务、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行车及电动葫芦由投标人配套供货(含现场卸货)并安装,调试/调试指导,性能测试及培训等,并负责办理设备投入使用前所必须的测试、监检、许可证等。
(2)除上述行车及电动葫芦之外,其他机械设备由投标人配套供货(含现场卸货)、指导安装及调试;
(3)为完成前述设备、管道安装所必需的胀锚螺栓及埋铁、安全防护链、支架、吊架、垫铁、地角螺栓、辅组材料等金属制件,及备品、备件和联动调试期间的药品、耗材等,不包括需预埋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套管、预埋件及锚筋。
(4)本合同中未要求和图纸上未表示的工程的任何部分,如是为满足设计内涵所要求和为工程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就应提供,并视同已在合同文件中被特别要求了一样。
(5)本合同的中标人应考虑与其他承包人间互相协调工作。中标人应把将要进行的所有工作书面通知招标人代表,以使其能够协调不同的工作。即使这样,中标人将要进行与其它合同有关的工作,或他的行动将要影响到本项目下其它中标人的工作,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代表。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预计供货期(略)日历天。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按照第五章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进行备货,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设备安全卸货、搬运至招标人指定的供货现场和货物停放区。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