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技术标:(略)(略)分经济标:(略)(略)分商务标:(略)(略)分企业实力:(略)分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技术方案-设计部分((略)分) | 设计思路(5分) | 1、对项目的分析到位,总体设计思路清晰,从多角度阐述(配以详实的图片、现场照片、文字),并能清晰地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内容,针对重点和难点内容提出完整相应的解决方案。2、技术指标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规范要求。 |
道路方案(5分) | 根据现状调查情况,结合规划,提出合理的横断面布置方案;对老路充分调查,提出合理利用老路方案;对沿线交叉口提出合理的渠化改造方案。 |
排水方案(5分) | 需要对现状雨污水管网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分析,并找出现状管网存在的问题;根据片区雨污水管网专项规划,结合地形分析及存在问题,合理确定排水方案;需要解决好重点区域的积水问题和两侧地块的排水需求。 |
交安方案(5分) | 道路沿线标志、标牌、信号灯、电子监控设置合理,满足规范及交警队规定。 |
路灯、强电、管综方案(5分) | 提出合理的路灯布置、高低压杆迁方案及管道建设规模、管线迁改方案,满足规范及扬州路灯管理处、扬州供电公司规定。方案设计中针对关键问题需分析全面、准确、清晰,项目方案体现精细化、创新性。 |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
经济分析(2分) |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
技术方案-勘察部分((略)分) | 勘测方案(3分) | 勘测组织方案全面性、深度性、合理性。 |
重难点分析(3分) | 对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准确、到位、全面性,解决措施合理可行性。 |
质量、进度保障措施(3分) | 1、质量保证是否措施严密,可操作性强,效率高。2、进度保障措施是否组织实施科学,进度安排合理,措施得力,效率高。 |
投入的机具仪器(3分) | 勘察测量机具、仪器配备是否落实,机具、仪器是否先进、适用。 |
注:(略) |
2 | 报价((略)分) | 报价评审((略)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文件≥(略)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略)%(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9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略)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二位)注:(略) |
注: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3 | 设计项目组(联合体投标时,由设计单位提供)((略)分)
| 项目负责人(6分)1、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职称得1分,具备正高级(研究员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注:(略)2、项目负责人(略)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总投资额在(略)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的得2分,最高得4分。 |
项目组成员配置((略)分)1、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职称得1分;具备正高级(研究员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3分;2、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职称得1分;具备正高级(研究员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3分;3、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职称得1分;具备正高级(研究员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3分;4、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职称得1分;具备正高级(研究员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3分。5、除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他成员中每具备一个高级(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最多得3分。(上述人员个人具有多个注册资格证书按1个执业资格计算,职称按最高等级计算,不重复计分。) |
勘测项目组(联合体投标时,由勘察单位提供)(8分)
| 勘察负责人(2分)勘察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2分。 |
项目组成员配置(6分)1、勘察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2分;2、测绘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2分;3、除勘察负责人、勘察技术负责人及测绘专业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他成员中每具备一个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最多得2分。(上述人员个人具有多个注册资格证书按1个执业资格计算,职称按最高等级计算,不重复计分。) |
注:(略) |
4 | 企业实力((略)分) | (1)企业业绩(6分)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总投资额在(略)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加2分,累计不超过6分。 |
(2)企业业绩获奖表彰(8分)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的市政道路设计,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有1个得2分;获得过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等级获奖计算,不重复计分)注:(略) |
注:1、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业绩、奖项、表彰加分。2、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略)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所有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3、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