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各专业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勘察资质:(略) 2.2设计资质:(略) 注:(略) 2.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2.1和2.2的资质,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设计资质(即具备2.2设计资质要求且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且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格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 对投标人诚信的要求: 4.1 投标人须按《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规定,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企业资质:(略) 4.2投标人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的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以资格审查当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查验的信用信息为准。 4.3凡是参与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市水利〔(略)〕(略)号)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并及时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4未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工程业绩、从业人员等市场主体有关信息,在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投标时不予认可。 4.5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6凡根据《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被限制参与本市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7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略)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选派)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的信息网页截图。 5.3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略)年(略)月至(略) 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打印件为准。 注:(略) (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政策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按上述要求需提供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人员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如已退休且不超过执业年龄上限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或其返聘证明代替。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6.1 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6.2 目前没有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略)〕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6 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略)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略)〕(略)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