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略)-(略)年度学校零星项目造价咨询(工程复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略)-(略)年度学校零星项目造价咨询(工程复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进场交易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略) |
A | 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略)-(略)年度学校零星项目造价咨询(工程复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略)家 | 详见征集文件 | 0.(略)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企业发展等政策。
2.2 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文件规定,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原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略)〕(略)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略)〕(略)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略)](略)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根据财政部财库【(略)】(略)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三、获取征集文件
1.领取时间:(略)
2.领取地点:(略)
3.征集文件获取方式:(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注:(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开启:
1.开启时间:(略)
2.开启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2、公告媒体:(略)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
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3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4行政监督部门:(略)
3.5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