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1、标的3、标的4、标的5的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及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标的6、标的7的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及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 交易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供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承诺书,一经发现其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有权立即清退。 2、意向承租方须仔细阅读、理解并认同《资产租赁合同》《评估报告》的全部内容。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对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标的现状予以承租,对本次承租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划调整、拆迁置换、建筑物质量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原租户清退纠纷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不因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略);企业信息进行追责和索赔。 4、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三年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5、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如租赁该标的,将严格按照本项目公示的《资产租赁合同》中相关规定使用房屋,承担应尽责任,履行相关义务;保证租赁期间出租方及标的附近单位正常办公、教学秩序及学生生活不受影响;及时交纳相关费用;不得将标的分租、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各类不安全情况。 6、意向承租方须同意标的交付后,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原有家具家电损坏或故障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更换以及赔偿,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同意租赁期间如出现违法违规经营或消防、安全等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8、若本标的实测面积和现状与《评估报告》《挂牌清单》《不动产登记证》存在差异,意向承租方须同意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9、本标的不得分拆承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略)、同一意向承租方不得同时承租标的3、标的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