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一、项目建设目标及考核指标
1.项目建设目标
海上GNSS/MET观测站通过对导航卫星载波相位、伪距及海面温压湿的观测,通过遥感数据处理,获取整层大气水汽总量,对海上天气敏感区如季风影响区、副热带高压控制区以及台风行进过程中的水汽提供有效监测数据,用于海洋天气预报及服务。
2.考核指标
采购并建设5套海上GNSS/MET观测站,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观测站建设,将观测数据按规定传输至省级及国家级数据平台。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GNSS/MET观测站:(略)
表1 海上GNSS/MET观测站位置表(石油平台)
序号 | 套数 | 平台编号 | 经度 | 纬度 |
1 | 5套 | DF1-1CEP | (略).(略) | (略).(略) |
2 | DF1-1E | (略).(略) | (略).(略) |
3 | WC9-2CEP | (略).(略) | (略).(略) |
4 | WC8-3B | (略).(略) | (略).(略) |
5 | WC(略)-1A | (略).(略) | (略).(略) |
三、项目实施地点
建设站址详见表1中的石油平台位置。
四、采购清单
表1 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GNSS/MET观测站 | 5套 | 合同签订后(略)天内交货并具备验收条件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五、项目技术方案
海上GNSS/MET观测站主要设备由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及天线、气象设备、电源、通讯设备、雷电防护设备等组成,基于高可靠性技术设计和高精度测量,应具有高可靠性、高精度、高稳定性和易维护等功能。
①接收机技术要求:
a.能够接收包括GPS在内的至少一种导航卫星系统信号;
b.观测值:(略)
c.采样率:(略)
d.采用零基线方法,用静态定位软件计算坐标增量和基线长度,坐标增量及其误差应小于1mm,用双差观测值(或原始载波相位观测值)表示的接收机内部噪声水平应小于2mm;
e.周跳出现频率:(略)
f.连续观测(略)小时,截止高度角设置为零,采样间隔(略)秒。仪器必须在3 min内完全锁定所有可见卫星并能正常记录所有必须观测的数据;高度角在(略)°以上的观测量中应有大于(略)%的有效观测量;测距观测质量MP1和MP2小于0.5m。
②天线和电缆技术要求:
a.抗多路径效应:(略)
b.扼流圈天线相位中心偏差:(略)
c.精度和稳定性:(略)
③环境适应性技术要求:
a.接收机、天线的工作温度:(略)
b.接收机、天线的工作湿度:(略)
c.接收机、天线应全密封防水,要求符合不低于IP(略)标准;
d.天线电缆的工作温度:(略)
④产品技术指标:
a.站坐标误差:(略)
b.数据服务:(略)
c.产品误差:(略)
海上GNSS/MET观测站建设过程中需要购置的GNSS/MET多模信号接收系统,应具有高可靠性、高精度、高稳定性和易维护等功能,设备须符合地基导航卫星遥感水汽探测系统功能规格需求书的所有功能性能要求。详细技术要求参见《地基导航卫星水汽电离层综合探测系统功能规格需求书》(气测函【(略)】(略) 号)。
六、检验考核要求
1、设备出厂前,采购人有权派人到工厂进行检验,供应商应在设备出厂前提供出厂检验项目指标测试程序和检验方法,供采购人参考,采购人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修改。采购人委托有关部门赴生产厂家按验收规程做出厂抽检验收,这种验收不能降低供应商的责任。
2、签订合同后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达到功能规格需求规定的指标后,可进行初步验收。验收规范(包括项目、指标、方式和测试仪器等)应由供应商在前(略)天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可根据合同及功能规格需求和以及采购人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验收测试合格后,双方签署初验合格协议,设备进入试运行期。
3、设备经过1个月试运行期,达到功能规格需求的要求时,可进行最终验收。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设备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允许供应商更换或进行修复,但试运行期另加1个月。
4、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采购人组织最终验收。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合格证:
供应商已提供合同中签署的全部货物及完整技术资料;
货物符合技术规格,性能满足要求。
七、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
1、供应商对所有设备提供自验收合格后不少于5年的质保。保修期内因设备设计、质量出现问题,均由供应商即时解决(包括更换器件),费用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2、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计划,内容包括售后服务方式、人员配置、服务期限、故障响应及维修时间、零配件供应方式等情况。供应商服务时间应为7(天)×(略)(小时),当设备或软件遭到损坏或出现故障时,要在用户报修之时起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略)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维修维护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已含入响应报价,采购人不再另行承担。质保期过后,供应商仍有义务提供技术服务(包括提供设备维护、备件等)。
3、提供(指技术服务本身)热线服务电话、网站论坛、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软硬件工程师的具体姓名及联系方式、保障服务设备收发联系部门及人员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八、包装和运输要求
设备的精密部件要用木箱包装,箱内应有填充物,以防振动。箱外要有防水、朝上标记或“小心轻放”字样。一般不易损坏的零部件可用纸箱或其它方式包装。如因供应商包装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和丢失,应由供应商负责修复或补缺,因此而拖延的工期,按照延迟发货对待。运费由供应商承担。
九、安装、调试
1、设备安装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费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2、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供应商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结果应该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检验记录应提供给采购人。
3、在系统设备安装和调试期间,采购人有权派出技术人员参加,供应商有义务对其进行指导。
4、供应商提出设备调试的内容、项目、指标和方法,提供全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特殊工具和易损件,并自带专用仪器仪表设备。供应商有责任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调试应进行详细记录,系统调试结束后,由供应商设备安装调试技术人员签字后交给采购人验收。特别说明,本项目采购的5套GNSS/MET观测站均安装在海上石油平台上,应充分考虑设备安装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成本、时间成本、及人力成本等,本项目预算包含了建设安装费用(含对接费用等各种费用)与设备费。
十、建设要求
1、供电设施
海上平台的GNSS/MET站的电源由交流电源或太阳能集合风能供电系统组成。供电系统配蓄电池、交流电源可配UPS设备,确保电源供电稳定可靠,外界断电情况可持续工作7天。
2、通信设施
海上平台的GNSS/MET站支持多种通信方式,包括有线通信、4G/5G通信终端、卫星通信等,根据现场安装条件选择通信方式。
3、基础与建设
建设在海上石油平台的GNSS/MET站,具有强风、高盐雾、高湿度等海域环境,机柜、观测墩、底部钢板选用(略)不锈钢材料。海上平台GNSS/MET站基础的各个部件基础制作方法及规格尺寸,依照各厂家提供的基础图纸施工。管线布设GNSS/MET站的电缆穿入耐腐蚀的套管,钢套或不锈钢材质的线槽或线管内,并良好接地。安装需符合石油平台相关要求。
4、防雷地网设计
根据现场环境做好避雷防护。
十一、技术培训供应商应提供用户单位不少于2次集中培训(达到熟练操作),向用户提供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软件技术培训。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培训计划。并承诺在培训时提供完整的培训资料,其中包括使用说明、工作原理、技术图纸、注意事项、安装调试方法和维修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