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京大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沈阳市大东区京大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对沈阳京大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略)
三、供货地点:(略)
四、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略)
五、供货周期:(略)
六、投标资格及报名条件:(略)
1. 投标人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经营者,并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所采购内容相适应的商品经营能力(包括资金能力、供货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且拟用于本项目的投标货物必须是经正规渠道销售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质量检验的合格产品;
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 投标人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资格审查方式:(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zlnfgs@(略).com):(略)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上证照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注:(略)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略)
3.招标文件售价:(略)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信箱:(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