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年长兴岛农村公路路面维修工程和县道X(略)海山线海上村至山咀段路面改造工程等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大连长兴岛经开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 (略)年大连市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大交发〔(略)〕(略)号)、《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建设服务中心公文处理单》((略)-(略))(大长经开综建发[(略)]8号)、(大长经开综建发[(略)]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关于(略)年长兴岛农村公路路面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长经开住建发[(略)](略)号)、大连市交通运输局以《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县道X(略)海山线海上村至山咀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大交发【(略)】(略)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贴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略)%和(略)%,招标人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大连长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年长兴岛农村公路路面维修工程和县道X(略)海山线海上村至山咀段路面改造等工程,位于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2.1.2规模:1、(略)年长兴岛农村公路路面维修工程位于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本次设计共计(略).(略)km。2、县道X(略)海山线海上村至山咀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长兴岛境内,项目起点位于海上村,设计桩号K0+(略)(养护桩号K0+(略)),终点位于山咀村,设计桩号K(略)+(略).(略)(养护桩号(K(略)+(略)),路线长度(略).(略)km。3、长兴岛(略)年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零星、应急抢险工程位于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包含公路路基、路面、桥涵、以及公路附属设施(含养护配套设施)的日常小修、水毁、应急抢通等维修工程。4、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略)年干线公路安全设施维修工程(标线、安保维修)位于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包含标线补划和安保维修。5、(略)年长兴岛农村公路增设安全设施工程位于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需增设波形钢护栏(略)处,共计(略)米;波形钢护栏端头(略)处,共计(略)个;标志牌需增设2处,共计2套。
2.1.3技术标准:(略)
2.1.4投资额:(略)(略)万元。
2.2标段划分:(略)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①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验收与缺陷责任期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监理。②监理工作期限从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
2.4计划工期:(略)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略)年7月(略)日,计划交工时间:(略)年9月(略)日)。
2.5投标保证金:0.4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略)
注:(略)
3.1.2企业业绩:(略)
注:(略)
3.1.3企业信誉:(略)
注:(略)
(一)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二)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三)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A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B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C级认定。
3.1.4主要人员:(略)
注:(略)
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
3.1.5财务要求:(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承诺函为准)。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略)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7月1日,每日9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略)
投标预备会:(略)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7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略)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择优确定1家中标人,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http://ggzyjy.dl.gov.cn/TPFront/)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邮箱及电话告知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请在异议环节规定时间内提出,如未提出则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后续不予受理对开标情况的投诉。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邮箱及电话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略)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略)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略)〕(略)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8.2.3异议受理联系人:(略)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长兴路(略)号
邮 编:(略)
联 系 人:王家伟
电 话:(略)-(略)
招 标 人: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略)号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高工
电 话: (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长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大厦C-(略)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孙颖、于平
电 话: (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略)@qq.com
网 址: /
(略)年 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