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编号:(略)
1.2.采购计划编号:(略)
1.3.项目名称:(略)
1.4.预算金额:(略)
1.5.采购内容:
序号 | 仪器名称 | 数量 |
1 | 空气综合采样器 | 8 |
2 | 臭氧监测仪 | 3 |
3 | 便携式红外CO分析仪 | 4 |
4 | 气象五参数测试仪 | 2 |
5 | 综合校准仪 | 1 |
1.6.合同履行期限:(略)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2近三年((略)年、(略)年、(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的财务审计报告,(略)年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详见财库[(略)](略)号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