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楼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停车楼新建工程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停车楼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张行审投[(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设计开工日期:(略) 施工开工日期:(略) 工程竣工日期:(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略);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略);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3.3.2(略);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略);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略);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略); 自年月日 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略); 接受 (略);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略).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略)-(略) (略). 联系方式(异议) 招 标 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邮编: | 邮编: | 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略)年(略)月(略)日 评标方案 详细评审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定量评审□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 3、评审顺序: (1)技术标(2)商务标(3)经济标 | 2.3.5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优选法:(略) □劣汰法:(略) | 2.5.2 | 竞争性判断 |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 ?是□否 竞争性判断方式:(略) | 第一阶段:(略)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略)%以上的)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7 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略) 第一阶段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1)若经过二阶段评标后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大于?6 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两个阶段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推荐前?5 名合格的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2)若经过二阶段评标后合格的有效投标人4(含)-6(含)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两个阶段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推荐前?3 名合格的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3)若经过二阶段评标后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不超过?3 家时,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 人,且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有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序)。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后不重新推荐或补充中标候选人。 (5)重新定标:(略) |
第一阶段评审: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1.1方案设计文件((略)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 1.设计说明(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 2.总平面布局(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3.建筑功能(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 4.建筑造型(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 5.结构方案(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6.设备方案(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 8.设计深度(2分) | 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注:(略) | 第二阶段评审: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略)分) |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4%、4.5%、5%、5.5%、6%(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4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3.施工管理方案(1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注:(略)0.(略) 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 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2.施工项目负责人:(略) 3. 设计项目负责人:(略) 4.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不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本项最高得分1 分): ①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0.(略) 分,否则不得分; ②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0.(略) 分,否则不得分; ③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0.(略) 分,否则不得分; ④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的得0.(略) 分,否则不得分; | 5 | 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自(略)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略)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略)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有 1 个得 1 分。 (提供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或②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没有备案的,施工合同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 | ? | 注:(略) 2、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 6 | 投标人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扣分 |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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