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木林县(略)年第二期(略)号产业楼及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略)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我公司受委托拟对如下标的面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1.(略)号标的位于南木林县人民路产业楼(略)号楼,拟出让宗地面积(略).(略)㎡(约2.(略)亩),房屋建筑面积(略).(略)㎡,土地、房屋用途均为商服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年限:(略)
2.规划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略)%,建筑限高不大于(略)米,绿地率不小于(略)%。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拖欠南木林县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2.本次挂牌由南木林县自然资源局、日喀则市瑞雪拍卖有限公司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本次挂牌交易设有保留底价,以价高者得且达到保留底价的原则确定为竞得人。
四、出让方式
拟采取线上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线上挂牌交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标的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3.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5.挂牌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挂牌期限届满前登陆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6.本次挂牌交易网址:(略)
五、公告时间及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略)
2.挂牌时间:(略)
3.竞价时间:(略)
六、资格确认
1.经南木林县自然资源局审查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2.交纳保证金时间:(略)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 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上须备注:(略)
七、其他事项
1.出让标的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2.竞买人在报名、竞价过程中,因提交材料、填报内容有误等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3.本次标的按现状出让,出让范围仅限地表及地上房屋所有权出让,不包含地表以下土地使用权。
4.完成土地挂牌交易并签订出让合同后,竞得人自行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5.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届时以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6.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八、违约责任
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略)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按约定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付清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将按照成交价款的1‰收取违约金,竞得人缴纳出让价款的时间延期超过约定时间的,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将项目地块无偿收回,竞得人前期所缴纳的相关费用不予以退回。
九、工作纪律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联系方式
南木林县自然资源局(略)-(略)
日喀则市瑞雪拍卖有限公司 (略)
日喀则市瑞雪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