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略).(略)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5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项目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 5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工期保证措施 | 5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 5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后期的场地恢复措施 | 5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及保证措施 | 5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支付保障措施 | 5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2.2.2(2) | 主要人员 | (略).(略)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略)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略)分;每增加一条项目经理资格最低条件业绩要求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1分。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略)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9分;每增加一条项目总工资格最低条件业绩要求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1分。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略) | 投标人近 (略) 年获得与本次招标项目主体工程专业领域相对应的施工有关的下列奖项;或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主体工程专业领域相对应的施工有关的下列资历,对应按如下类别计分:1.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项加2分,最多加 4分;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 2分。2.获得国家级工法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 2分3.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标准、行业或地方(指省级)标准的每项加0.5分,最多加 1 分5.获得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加0.5分,最多加1 分注:(略)2.各项加分权重比例为:(略)3.加分项设置不得高于两档。4.本次招标项目工程类别为土建工程(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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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 ① | (略)分 | 1. 信用评价(2分):年度信用等级最近第一年/分最近第二年/分最近第三年/分AA0.5a0.3a0.2aA0.7*0.5a0.7*0.3a0.7*0.2aB0C0注:(1)信用评价分取值为a。(2)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三年均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其中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2.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投标人须知第1.4.4 项的规定,得(略)分 3.其他履约信誉,得 0分 |
业绩 | (略)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9 分;2.增加第1项近5年内在1个合同中完成里程不少于9.2公里或合同金额不少于(略)万元的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施工业绩加0.6分,增加第2项近5年内在1个合同中完成里程不少于9.2公里或合同金额不少于(略)万元的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施工业绩加0.4分,最多加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