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略)-(略)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略)-(略) | 波密县扎木镇东若村 | (略).(略) | 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略) | ≤0.6 | ≥(略)% | ≤(略)% | (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略)号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波密县人民政府同意,波密县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略)-(略)号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规划要求
1.建筑退用地红线:(略)
2.建筑间距:(略)
3.公共安全:(略)
(二)城市设计要求
1.规划方案应考虑建筑群体的空间布置及景观环境艺术设计。需报送A3幅面的效果图册。
2.建筑风格必须采用当地的民族建筑形式,并与时代风格相结合,建筑屋顶需采用坡屋顶(深灰色),建筑外立面色彩符合林芝生态建设,并与周边建筑相协调。
3.建筑外墙上的空调室外机及管线必须隐蔽设置,装饰遮挡。
4.该用地沿道路的围墙必须采用通透式。
(三)市政要求
1.用地内的污、雨水排放系统按分流制进行设计。工业废水需深化处理,达到市政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化粪池不得临道路设置。
2.垃圾存放设施必须封闭,且不得临道路设置。
(四)配套要求
1.规划用地内退让的范围由用地单位进行绿化建设。
(五)注意要求
1.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规划用地做总体规划,并报我局审查,建设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批后的设计方案。
2.本通知书中所列规划设计条件是我局审查设计方案的依据。
3.本工程涉及市政、消防、环保、地震、人防、园林,水利等问题时,应满足各相关部门的要求。
4.总平面图上明确标注建筑幢数,尺寸。
5.本设计条件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二、出让方式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须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由波密县自然资源局、第三方拍卖公司进行资格审查。竞买人自行承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风险。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存在在波密县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3.存在在波密县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等行为的。
四、本次挂牌交易设有保留底价。
五、公告时间、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略)
2.挂牌报价起止时间:(略)
3.限时竞价开始时间:(略)
4.挂牌地点:(略)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自(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查阅、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或到西藏旭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2.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3.资格预审时间:(略)
4.缴纳竞买保证金起止时间:(略)
5.申请报名方式:(略)
七、宗地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宗地编号 | 出让面积 (㎡)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略)-(略) | (略).(略) | (略) | (略) | 2万/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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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交付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帐号:(略)
注:(略)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交付土地时间:(略)
(三)竞得人不按约定缴纳该宗地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金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略)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四)出让宗地在公告挂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邮寄、电子邮件及电话报名。
(六)开发建设时间:(略)
(七)本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范围仅限地表及地上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包含地表以下土地使用权。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安排,敬请各竞买方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波密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西藏旭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
十一、波密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西藏旭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