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鹏跨海大桥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桥梁施工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交通网(http:(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起点位于金塘鱼龙山片区南侧,现状疏港路与纵二路交叉位置,主线起点桩号为K0+(略),路线沿现状疏港路道路中线向西布设,于K0+(略)附近开始设置桥梁并与现状地面道路分离,路线向西设置桥梁先后跨越规划观前北路、沥港水道以及大鹏岛规划西环路后开始降坡至路线终点,路线终点与大鹏岛规划西环路顺接,主线终点桩号K2+(略),路线全长2.2km,其中涉海段约0.(略)km。主线设特大桥梁(略).2m/1座。
本项目拟参照二级公路双车道标准,速度(略)km/h,同时考虑到大鹏岛工业园区的建设和物流需求,预留双向四车道条件,整体式路基标准宽度(略)m,桥梁荷载等级标准公路-Ⅰ级。
2.2施工监测服务期:(略)
2.3招标范围:(略)
2.4试验检测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验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金鹏跨海大桥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的中标单位、施工自检单位及监理中标单位所属的试验检测机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 年6月(略)日~(略) 年7 月4日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
注:(略)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书面方式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略)年7月4日(略)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交通网(http:(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包括职称证、身份证、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公开信息等,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出后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