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浮山片区排水防涝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SZZX-(略)SZ-(略)(标段编号)浮山片区排水防涝治理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if !supportLists]1.[endif]招标范围(工程承包范围):(略) 澄清为:(略) [if !supportLists]2.[endif]专用合同条款5.2.2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施工图设计审查费)由承包人承担。 澄清为:(略)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5.4其他“备注:(略) 澄清为:(略) 4.专用合同条件4.4.2.1设计负责人:(略) 澄清为:(略) 5.专用合同条件4.4.2.2施工负责人:(略) 澄清为:(略) [if !supportLists]6.[endif]专用合同条件4.4.2.3 :(略) (1)发包人认定设计负责人无履职能力需要更换设计负责人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略) (2)发包人认定施工负责人无履职能力需要更换施工负责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应在限期内更换不低于招标、投标文件要求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承包人不在限期内更换的每天支付违约金 5 万元。 (3)发包人认定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无履职能力需要更换项目施工技术负 责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应在限期内更换不低于招标、投标文件中要求的 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如承包人不在限期内更换的每天支付违约金 3 万元。 澄清为:(略) (2)发包人认定施工负责人无履职能力需要更换施工负责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应在限期内更换不低于招标、投标文件要求的施工负责人,如承包人不在限期内更换的每天支付违约金0.5万元。 (3)发包人认定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无履职能力需要更换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应在限期内更换不低于招标、投标文件中要求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如承包人不在限期内更换的每天支付违约金0.3万元。 请各投标人下载,特此澄清!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6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