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开封市中水回用项目
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中水回用项目已由开封市禹王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项目编号:(略)
2.3 资金来源:(略)
2.4 建设地点:(略)
2.5 建设内容:
1)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部分:(略)3/d,总配水管网长 (略).3km;
2)开封市包公湖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部分:(略)3/d、坑塘改造(略)m2及总配水管网长1.0km。
3)开封市北区净水厂中水回用部分:(略)3/d,总配水管网长 (略)km。
4)开封市东南片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部分:(略)3/d,总配水管网长 1.0km。
5)开封市西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部分:(略)3/d,一期建设规模为 4 万 m3/d,总配水管网长(略).8km。
2.6投资投资总额:(略)
2.7 标段划分:(略)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2.8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略)
2.9 工程质量
第一标段:(略)
2.(略) 工期及监理服务期限
第一标段:(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设计资质:(略)
(2)施工资质:(略)
3.1.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略)
(2)项目专业设计负责人:(略)
3.1.4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负责本项目的施工企业。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3.1.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略)、(略)、(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投标人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不足年限要求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牵头人财务审计报告)
3.1.6 信誉要求:(略)
3.2同一标段或不同标段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截图)。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略)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投标文件。
5.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略)
6.2开标地点:(略)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监督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
1.1.4 | 项目名称 | 开封市中水回用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开封市建成区内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企业自筹资金、(略)%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开封市中水回用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超过6个月)及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等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以及交付后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
1.3.2 | 计划工期 | 设计周期(略)日历天,施工工期(略)个月 |
1.3.3 | 质量要求 | 设计文件必须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并经审查合格;工程质量满足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要求 备注:(略)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负责本项目的施工企业。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详见“总则”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1.(略).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略).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略)日前 |
1.(略).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略)日前 |
1.(略) | 分包 | 不允许 |
1.(略) | 偏离 |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略) (1)不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签字或盖章要求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8)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略))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 ((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略))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或投标申请内容不一致; ((略))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略))硬件特征码与其他公司一致的。 ((略))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其他行为。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等。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答疑文件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先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发布形式:(略)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时间:(略) 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内提出。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
2.2.4 | 投标截止时间 | (略)年7月(略)日 9 时 (略)分 |
2.3.1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媒介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澄清、修改及补充资料。 |
3.2.4 | 招标控制价 | □无 √有,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 投标总价中各项均不得高于以下价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总承包费用由设计服务费和工程费两部分组成。其中: (1)设计服务费:(略) (2)工程费:(略)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起(略)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大写:(略)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略) (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转账需备注“xxx项目xx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2.1 银行转账:(略) 2.2 电子保函:(略) http:(略)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换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略)、(略)、(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投标人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不足年限要求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牵头人财务审计报告) |
3.5.3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略)年1月1日以来(新公司自成立以来) |
3.5.6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略)年1月1日至今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及盖章要求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备注: 1、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清晰扫描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采用企业和个人数字证书,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投标文件签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格式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的个人电子签章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系统上传加密文件一份,开标现场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
4.2.2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时间和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
4.2.4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5.2 | 开标程序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 4.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公开开标信息。 6.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
7.1 | 定标方式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原则上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略)日内完成。 |
7.2 | 定标候选人及中标人 公示媒介 | 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
7.3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协同招标人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7.4 | 履约担保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 (略);要求提供 履约担保的形式:(略) 履约担保的金额:(略)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略)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略) 注意事项:(略) |
7.5 | 签订合同 | 按《中标通知书》约定时间(无约定时,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略)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
7.6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具体要求: 1. 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 招标人不予受理。 4.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5.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备注:(略) 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略) |
9 | 监督部门 |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略) |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
(略).1 | 投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略) |
(略).2 | 付款方式及时间节点 | 工程款支付随工程进度支付,每期支付至已完工程产值的(略)%,竣工验收后支付至结算价的(略)%,试运行期结束后一年支付至第三方审定价格的(略)%,剩余3%作为质保金;项目如分期实施,付款按照分期执行。 |
(略).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代理费:(略) |
(略).4 | 质疑或异议的递交 | 质疑(异议)、投诉统一实行线上提交。线上质疑(异议)、投诉通过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略) |
(略).5 | 硬件特征码 | 投标人应独立制作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参与招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 |
(略).6 | 特别提醒 |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和盖单位电子签章。 2、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按程序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 6、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略) 7、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略)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8、投标人必须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略).7 | 施工注意事项 | 1.施工现场围挡设施承诺按照“汴围挡指{(略)}1号文”执行。 2.项目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资料员、造价员等)到岗承诺,每人每月在岗率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略)%。人证合一,实名制管理。在施工期间甲方核查过程中,人员未达到投标项目组成人员要求的,一次警告;二次罚款;三次清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完工程量根据财政部门委托的造价公司实际评审认定金额结算,但金额不得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 3.施工单位必须满足开封当地扬尘开复工审批及管控要求,相关工期及费用包含在投标工期及投标报价中,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4.市城管局负责监督本项目按规划、设计完成。 注:(略) |
(略).8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人委托的代理公司,其他未尽事项参考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文件执行。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在招标投标和评标阶段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略) |
(略).9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采购人”与“招标人”含意相同;“投标人”与“供应商”含意相同;“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含意相同。 |
(略).(略) | 未尽事宜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略).(略) | 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如有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上报上级部门,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
备注: 1、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时不要求提供原件但扫描件均需加盖企业电子签章。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 2、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总则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略)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略)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略)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略)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略)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略)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不组织,有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投标预备会
1.(略).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略).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分包
不允许
1.(略)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定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发包人要求;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略)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内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2.4 投标截止时间:(略)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招标人可以公告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技术标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资料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要求企业无亏损,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如有还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的份数:(略)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 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2.2.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略)
4.2.3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本项目不适用)
4.2.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略)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只需在投标截止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
5.2开标程序
1.开标程序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
5.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公开开标信息。
7.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及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定标方式:(略)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略)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对其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附件一:(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电子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 月 日时 分前提交至系统(详细地址) 。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略)
问题的澄清
编号:(略)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格制)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联合体投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投标报价 | 不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技术标2.2.1 | 技术标评分标准 | 设计方案 | 工程设计方案详细说明、方案实施要点、设计理念明确、合理性。否则不合格。 |
设计质量目标及控制措施 | 质量目标明确、控制措施方法合理、完善,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
设计工期承诺及保障措施 | 根据工期承诺及保障措施,明确、合理、完善,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
设计合理化建议 | 符合项目特点,建议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
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略)/(略))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
施工进度表或网络计划图 | 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
风险管理措施 |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
综合标2.2.2 | 综合标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 | (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类似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网页版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业绩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否则不合格。 |
服务承诺 | (1)按时完工,连续施工承诺和保证措施的;关于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管理、文明及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等内容的承诺; (2)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不能出现上访事件等,并提供承诺函; (3)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承诺和保证措施的; (4)人员在岗承诺:(略) (5)服从招标人质量及工期等管理要求; (6)配合招标人开展各项检查、审计等工作; (7)其他实质性承诺和保证措施。 否则不合格。 |
2.2.3 | 商务标评审 | 商务标评审 | 投标报价的评审: 1、通过资格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标评审及综合标评审的投标人参与评审 2、仅工程建安费参与投标报价评审。 |
推荐定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 | 推荐定标候选人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C: 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2、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略)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入围为定标候选人。 ④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6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入围为定标候选人。 ⑤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9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⑤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⑥当(略)<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入围为定标候选人。 注:(略) 2、按照上述原则推荐定标候选人,如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有一名投标人在推荐范围内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也应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3、仅工程费参与投标报价评审。 |
1. 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评审。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 定性评审标准
2.2.1 技术标:(略)
2.2.2 综合标:(略)
2.2.3 商务标:(略)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投标文件硬件特征码一致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进行评审。
(1)按本章第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
(2)按本章第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
(3)按本章第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不标明排序的定标候选人,并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果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招标人可暂停本次评标行为,视情况选择择期复议、重新招标等处理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招标人可申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略)〕(略)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略)〕(略)号);
《开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汴公管办〔(略)〕9号);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票决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略)日内完成定标工作,招标人对定标过程进行音、视频记录,并存档备查。定标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3.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票决法进行定标。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核查
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证书及社保信息、企业信用信息、企业受贿行贿情况(核查网站:(略)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票决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两家或为一家或全部不合格,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因素
1、报价((略)分):(略)
①评标基准值的计算:(略)
②偏差率=(略)%×(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③(1)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投标人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满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3)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满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按偏差率±1%的比例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分计算最终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实施方案((略)分):(略)
3、综合部分((略)分):(略)
7.定标程序
1、定标委员会将通过票决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按照票决方式确定中标人。
2、定标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通知,鼓励定标候选人参加定标会议,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3、介绍参会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介绍定标委员会成员、内部监督人员;
4、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介绍项目开评标过程及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情况;定标委员会组长宣读承诺书、核查报告;
5、检查投票箱。内部监督人员检查投票箱,检查完毕后密封落锁;
6、投票。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向定标委员会成员发放选票,定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公布的投票规则,采取实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并在选票上写明投票理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投票支持一个定标候选人,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没有定标候选人得票过半数的,可以剔除得票数最少的定标候选人后再次投票,直至产生得票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7、宣布中标候选人。内部监督人员打开投票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收回选票、现场唱票、统计票数后,由定标委员会组长宣布中标候选人,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出具《定标报告》;
8、签字确认。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引导定标委员会成员、内部监督人员在《定标报告》上签字;
9、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定标程序将全程进行音、视频记录及相关部门全程见证并存档备查。
8.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9.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放弃中标、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3.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参考最新版的合同执行,最终以招标人签订的版本为准。
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一、功能要求
中标人需保证其承揽的本项目工作内容,满足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的要求,满足发包人要求,经竣工验收合格并试运行结束后,满足预定的使用功能,最终移交给发包人使用单位。中标人需对整个承揽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造价负责。
二、工程范围
(一)概述
1. 建设地点
开封市内。
2.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分为5个部分:
1)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部分:(略)3/d,总配水管网长 (略).3km;
2)开封市包公湖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部分:(略)3/d、坑塘改造(略)m2及总配水管网长1.0km。
3)开封市北区净水厂中水回用部分:(略)3/d,总配水管网长 (略)km。
4)开封市东南片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部分:(略)3/d,总配水管网长 1.0km。
5)开封市西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部分:(略)3/d,一期建设规模为 4 万 m3/d,总配水管网长(略).8km。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过滤、净化设施,输水管道,配套泵站等,项目具体的建设内容由发包人根据客户需求在合同履行中确定。
3.建设规模
1)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部分:(略)3/d,总配水管网长 (略).3km;
2)开封市包公湖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部分:(略)3/d、坑塘改造(略)m2及总配水管网长1.0km。
3)开封市北区净水厂中水回用部分:(略)3/d,总配水管网长 (略)km。
4)开封市东南片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部分:(略)3/d,总配水管网长 1.0km。
5)开封市西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部分:(略)3/d,一期建设规模为 4 万 m3/d,总配水管网长(略).8km。
项目具体的建设规模由发包人根据市场需求在合同履行中确定。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暂定,具体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合同履行中确认,中标人不得因实际的建设规模、内容与招标文件约定的不一致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二)包括的工作
1. 招标范围
开封市中水回用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试运行不超过6个月)及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等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以及交付后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设计任务 | 包括但不限于: 方案设计、工艺选型、规划图纸设计、初步设计、效果图、全专业施工图、基坑支护设计等,满足国家、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发包人、工程施工需求的各类图纸设计; 配合发包人各项图纸报规及审查工作; 承担相应的图纸审查费用; 提供并移交相应的设计成果文件; 全过程的设计服务。 |
工程任务 | 满足施工需求的各类临时设施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略) 施工过程中场地周边关系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 设计图纸包含的一切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略) 项目建成后调试及试运行; 项目建成后移交(包括但不限于:(略) 项目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任务。 |
注:(略) |
2. 设计范围
中标人负责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工艺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设计等满足工程施工、发包人需求、行政审批所需的一切设计类工作,并经发包人、图审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图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配合竣工图纸的绘制。
3.施工范围
中标人负责该项目图纸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4.验收及移交范围
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且试运行结束达到预定使用功能,向发包人申请竣工验收。发包人可根据需要要求中标人移交项目,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不因移交而改变中标人的相应责任。
项目移交的范围包括不限于各类已完成的工程实体,各类设计文件、工程资料等其他发包人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
三、质量要求
1、设计文件必须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并经审查合格;
2、工程质量满足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四、计价计量方式
1、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审核的计价原则: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略))。
(2)建筑和市政定额参考《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略)-(略)-(略)),《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略)-(略)),《河南省园林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略)),《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略)-(略)-(略));(3)人工(含机械人工)及管理费价格指数参考本项目开工令发布时最新一期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公布的相关指数。
(4)材料价格参考项目开工令发布时最新一期开封市工程建设定额管理站发布的开封市工程造价信息,开封市缺项的材料指导价的则参考郑州市同期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郑州市价格信息。开封市及郑州市都没有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的,由设计人提供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材料小样(如需)进行市场询价或其他方式确定。
(5)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规费、税金均参考施工期间当地最新文件规定。
2、施工图预算价的确定:
施工图预算价指依据发包人确认后的施工图,经第三方评审后确定的施工图预算价。预算价的确定方式和程序:(略)
3、工程费用的确定及调整
项目最终工程费为经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结算报告审定值乘以中标的工程费费率,无价材料和无价设备价格、变更、签证执行中标费率。绿化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可单独编制。
工程费以经第三方机构审核认可后确定的项目施工图预算价为基础,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后确定:
(1)项目主要材料价格结算价的确定:
本项目按照开封市工程建设定额管理站发布的开封市工程造价信息为依据,如开封市工程造价信息材料指导价缺项,则参考郑州市同期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郑州市价格信息,询价材料不参与调整。项目材料设备价格结算价按项目有效施工期(项目从监理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算,到项目验收通过止,扣除监理批复的停工时间)的上述材料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计取。
(2)项目材料价格调整的约定: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略)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略)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略)
④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期竣工的,对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后继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价格调整公式时,应采用计划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注:(略)
(3)项目人工费、机械人工费及管理费的调整原则
按照项目同期计量调整;执行现行河南省定额及相关规定执行。
(4)如果在合同生效日期之后,由于我国的立法变更导致费用的增减,则合同价款应按要求作相应调整。
(5)合同价款中其它未明确表述部分按工程项目管理及相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执行。
(6)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规费、税金均执行施工期间当地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变更、签证需由发包人确认同意后实施,最终工程量应按照设计图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确认;设计范围之外而实际发生的项目、或设计范围之外而实际施工造成超出清单工程量的项目,无发包人认可或无相关手续的不予确认。图纸及清单中的隐蔽工程覆盖前需经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现场核实工程量,否则不予计量。
4、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政策性调整按其相应规定执行,其他风险因素引起的工程造价因素变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5、配合发包人完成审计需要提供的各种纸质资料及影像资料。
五、设计要求事项
1、中标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限额设计。按投标的设计期限完成设计工作,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图纸数量满足工程管理需要。按发包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同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中标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办理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中标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验收。在此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图纸审查费用等)由中标人承担。
3、施工图必须经发包人确认,在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并最终满足项目审计相关要求。
4、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设计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不得更换;对不符合发包人要求或不称职的设计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
5、如发包人认为中标人的设计文件不合理,发包人将聘用独立的第三方对中标人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审核确定存在不合适的部分,第三方审核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设计成果文件要求份数:(略)
7、设计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略)
8、中标人需提供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
六、施工要求事项
1、工程质量应达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2、中标人必须自行实施项目主要工程及关键工程,不得转包工程或违法分包。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得更换,否则视为违约;中标人更换承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需向发包人支付5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发包认为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不符合要求、不称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
4、施工图预算编制单位由发包人指定,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应保证服从发包人的统筹调度,承担协调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6、中标人工期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指定第三方进场赶工,相应费用由签约合同价中扣除。
7、项目实施过程应杜绝重伤以上的安全事故,否则视为违约。
8、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可分期实施、分期验收、分期结算。
9、发包人不承诺提供中标人用于建设临时设施的场地,由中标人自行考虑。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执行现行规范及标准,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第 标段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技术标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设计服务费(费率):(略))(小写:%)、工程费(费率):(略))(小写: %)的投标报价,工期,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交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略)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略)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本项目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标段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范围 | |
投标人资质 | |
投标报价 | 设计服务费(费率) | 小写: 大写: |
工程费(费率) | 小写: 大写: |
工期 | | 投标有效期 | |
工程质量 | |
拟派人员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项目经理 | | | |
设计负责人 | | | |
备注 | |
| | | | | | |
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方式(手机号):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略)
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单位在职人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联系方式:(保持畅通)。
电子邮箱: (保持可通讯状态)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另外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略)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