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便利店业态招商 |
项目编号 | QY(略)HN(略)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年6月(略)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年7月(略)日 |
标的简况 |
标的坐落 | 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沿线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商面积(㎡) | 管理费挂牌价 | 保证金(万元) |
1 | 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便利店业态招商 | (略) | (略)元/㎡/月 | (略) |
标的现状 | 海南环岛旅游公路项目贯穿海口、文昌、琼海、万宁等沿海(略)个市县。主线长(略)公里,设计总长(略)公里的慢行系统,其中骑行系统(略)公里,步行系统(略)公里。设置停车区(略)处、新能源补给站(略)处、观景台(略)处、路侧停车带(略)处。有机串联沿途约9类(略)段景观区域、(略)个滨海岬角、(略)座灯塔、(略)个特色海湾、(略)个滨海潟湖、(略)片红树林、(略)个驿站、(略)家A级以上景区、(略)处旅游度假区、(略)处滨海名胜古迹,是集海南地域地理特征与自然文化特色于一体的风景旅游公路。通过连接线将环岛高铁、高速、国道与环岛旅游公路有机衔接,构建“快进慢游”交通体系,将滨海景点和驿站串联为“珍珠项链”,打造成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标杆工程和传世之作。环岛旅游公路沿线设置充换电设备、卫生间等服务设施。现计划在具备条件的停车区、观景台增设便利店业态。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评估基准日 | (略)年1月1日 |
评估机构 | 海南海咨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招商方基本情况 |
招商方情 况 | 基本情况 | 招商方名称:(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注册地:(略)法定代表人:(略)经济类型:(略) |
招商方承诺 | 本次招商的标的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招商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招商方决策文件 | 海南省交通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批复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省交通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
合作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对合作方的资格要求及相关条件 | 1、合作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证明材料:(略)2、具有依法缴纳税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意向方须提供 (略)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保缴费记录证明(证明材料:(略)3、具有良好的项目经验与运营能力(证明材料:(略)4、意向方参加招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证明材料:(略)5、须提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略)6、报名需缴纳 (略) 万元作为竞投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合作方后 (略) 个工作日内按招商方提供的协议范本签订《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便利店业态招商协议》,保证金在合作方与招商方签订招商协议后退还;若在 (略) 个工作日内不与招商方签订招商协议,视为违约,不退还竞投保证金。7、成交后,合作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管理费和履约保证金至招商方指定账户;8、合作方不可对招商场地进行分割、转让及做任何抵押。9、合作方只可用于经营便利店业态,不得使用该场地从事违法行为。(略)、招商方按场地现状移交,合作方必须保持场地现有的格局,未经产权属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破坏及改动。(略)、合作方参与本项目应实地踏勘各点位便利店现状,递交合作申请即视为已了解便利店位置、面积、周边配套等现状,竞得后,不得以不了解现状为由拒绝合作,否则承担违约责任。(略)、其他未尽事宜按双方签订的《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便利店业态招商协议》中约定的执行。 |
合作方式 | 采用“管理费+收入分成”的模式,招商方提供便利店业态经营场地,合作方负责投资运营,招商方按经营面积收取管理费,按营业收入收取分成。最终成交价为签约的起始管理费,具体如下:(1)费用标准:①管理费标准:(略)②收入分成:(略)收入系指合作方经营环岛旅游公路便利店项目的所有经营收入,包含商户所有渠道的营业收入,不剔除任何成本的营业收入。(2)招商面积:(略)(3)经营期限:(略)(4)费用递增方式:(略)①管理费按每自然年3%的比例递增,即次年的管理费标准是上年的(略)%。②收入分成比例在经营期内保持不变。(5)经营履约保证金:(略)(6)费用支付方式:①管理费每年支付一次(按各点位交付后支付)。②收入分成每月支付一次。(7)建设期:(略) |
重大事项说明 | [if !supportLists]1、[endif]本次招商合作的便利店共计(略)个,每个便利店招商面积为(略)㎡,点位遍布约(略)个市县,资产分5批次分别交付,第一批资产位交付时间计划为(略)年8月,具体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2、合作方负责便利店业态的投资建设,施工前应提供设计图纸、建设方案、施工周期等资料,并经招商方审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建设施不能影响招商方公路和停车区的正常运营使用,因施工给招商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合作方自行承担责任。3、合作方应在(略)年(略)月(略)日前分3批次打造完成(略)个点位并对外营业,(略)年(略)月(略)日前分5批次完成剩余(略)个点位并对营业,否则视为违约。4、合作期间由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场地改造、招商方引入场地整体运营单位等原因,合作方应负责已建成运营的便利店项目无偿搬迁及终止运营(搬迁及终止运营之日起,合作方已缴纳的管理费由招商方全部退还。)合作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和费用。5、合作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转让、分割或变相转包、转让、分割招商场地,不得将招商场地或场地上的相关设备设施以任何形式作债务抵押;未经招商方同意,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和内容。 |
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的方式 | 1、竞投保证金支付方式:(略)缴纳保证金账户:户名:(略)开户行:(略)账号:(略)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价高者得。意向方在规定时间仅可报一次价格,且报价提交后不可撤回, 报价低于挂牌底价为无效报价。2、意向方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方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合作方。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商方签订《招商合作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4、意向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5、重要提醒:(略) |
现场展示 | 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沿线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 (略)年7月(略)日(略):(略) |
报名手续 | 1、意向方须在(略)年7月(略)日(略):(略)2、招商方于(略)年7月(略)日(略):(略)3、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1)《项目合作申请书》《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见附件);(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略)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5)至少2个在营项目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佐证资料(加盖公章(6)意向方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7)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略)(8)《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便利店业态招商协议》签署“已知悉并同意合同条款内容”并盖章确认。备注:(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竞得的合作方的竞买保证金将在交易双方签订《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便利店业态招商协议》后退还。未竞得的意向方的保证金,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在项目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户名:(略)开户行:(略)账号:(略)3、意向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商方原因等情形除外):(1)意向方提出合作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项目合作申请的;(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一次性报价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意向方在内的各意向方均不出价的;(4)最高报价者存在未按公告约定与招商方签约的;(5)竞价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商方签订《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便利店业态招商协议》的;(7)意向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竞价安排 |
1、本项目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方式交易,一次性报价为加密报价,报价时段结束前,仅竞买人自己可见。2、低于挂牌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3、报价时段结束后,海南产权交易所将在竞价系统公示各意向方的报价,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合作方,价格相同的,以系统提交的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合作方。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报价时间段 |
1 | 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便利店业态招商 | (略)年7月(略)日上午9:(略) |
附件下载 | 1、《项目合作申请书》2、《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3、《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便利店业态招商协议》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略)招商方联系人:(略)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略)号华夏银行大厦(略)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