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房通平台关于惠安恒大华府C地块(略)套
住宅竞价交易的公告
受惠安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泉州市泉房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对惠安恒大华府C地块(略)套住宅进行公开竞价交易,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略)
2、竞价标的:(略)
3、竞价交易规则:(略)
4、标的简介:(略)
竞价标的所在小区周边配套完善,临近第八实验幼儿园、凤凰城实验小学及嘉惠中学;交通便利,紧邻惠黄公路、惠紫公路、世纪大道、(略)国道,距离惠安动车站8公里,黄塘高速互通口8公里,立体便捷交通网络,快速通达惠安全境;三大商圈环伺,禹洲城市广场、大润发、宏毅百汇等,更有惠安县医院(二甲医院)、德诚医院(综合医院);毗邻溪滨公园、白太阳山公园、惠安体育中心等,休闲配套丰富,汇聚惠安资源集大成之地,打造舒居美宅。
5、交易保证金:(略)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为手机银行转账。意向受让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交易保证金缴交账户(每位意向受让方的缴交账号均不相同,请以系统显示的账号为准)。经本平台资格预审核通过后,意向受让方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系统自动分配的交易保证金缴交账户(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到账后,意向受让方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
(2)意向受让方需在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缴纳保证金操作,若在资格预审通过前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将在项目结束后进行退回。
(3)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汇款人银行账号应与意向受让方注册时填写的银行卡资料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4)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时需以注册时填写的银行卡进行缴纳,否则将成为无效余额。无效余额可在系统内申请退款,本平台将在5个工作日内接受申请并将钱款退回意向受让方银行卡。
(5)若竞买成功,意向受让方即成为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成为受让方后,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自动转为该标的的定金,抵作标的成交价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5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6)若意向受让方在完成报名及资格预审核后未交纳交易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竞价交易资格。
(7)各意向受让方须在缴交交易保证金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并知悉本平台公布的《泉州市级投资项目剩余安置房源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当意向受让方缴交保证金时即视为已知悉并接受公告内容及竞价交易规则。
6、特别提示:
(1)本项目标的竣工时间为(略)年,各标的以现状交易,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买前自行深入了解竞价标的物现状有否本平台未知的、在竞价前未能告知竞买人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部分阳台栏杆锈蚀、室内粉尘脱落、电线及弱电线路缺失、门窗及五金件损坏、缺失及防水等问题),请意向受让方审慎竞买,一旦竞价成功应自愿接受及承担该瑕疵产生的法律后果。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略)
(3)竞价标的没有设定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竞价标的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由于受让方出现悔拍等违约行为,导致其竞得标的无法成交的,本平台及委托方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或定金,同时收回标的重新组织竞拍,且本平台和委托方将保留对其进一步追诉的权利。
(5)竞价成交后,如受让方与委托方就竞得标的签定及履行资产转让等交易文件而发生争议的,仍应当向“泉房通”平台交纳信息技术服务费;不论受让方与委托方最终是否签订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或是签定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与委托方解除或终止交易合同的,本平台收取的信息技术服务费不予退还。
(6)意向受让方应对自身的注册用户名安全负责,任何使用意向受让方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竞价大厅的用户,在竞价大厅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本人的行为,由意向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7)若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平台可取消受让方受让资格、收回竞价标的重新组织竞价,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及已收取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当受让方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数额的,受让方还应向委托方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①受让方出现悔拍或未在竞买成交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信息技术服务费并至本平台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②受让方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③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委托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标的移交、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
④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8)意向受让方应确保自身网络流畅。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网络延时等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避免在延时竞价周期即将结束时进行竞买报价,以防止因网络延时造成报价不成功。
(9)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与委托方就竞得标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文件,受让方可选择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或银行按揭贷款的支付方式。付款方式及期限如与购房合同内的具体约定不符的,以购房合同条款为准。具体交易文件签订、付款方式、要求及规定如下:
①意向受让方在成为受让方后,须以受让方名称签定《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及办理产权证,不得变更受让方名称。交易合同网签具体时间由委托方通知确定,委托方向受让方发出办理网签通知后,受让方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略)日内办理交易合同网签等手续。
②本项目购房款将统一汇入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的“惠安县建筑业协会”专用监管账户统一监管。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③受让方在竞价成交后,凭《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和购房款银行缴纳凭证经核实后与开发商“惠安弘康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文件,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④如受让方选择“一次性付款”,应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略)日内付清全款。
⑤如受让方选择“分期付款”,应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略)日内缴交成交总价(略)%(含交易保证金)首付款,首付款交清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余款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略)日内全部交清。
⑥如受让方选择“按揭贷款”,应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略)日内缴交不少于成交总价(略)%(含交易保证金)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内至委托方准入银行办理完成按揭贷款手续,本平台对买受人的按揭贷款审批情况不作任何承诺。符合按揭条件的买受人均可享受银行按揭政策,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受人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受让方申请银行、公积金贷款实际贷款的年限、贷款利率、贷款金额以银行、公积金中心最终审批为准。如受让方在委托方通知办理按揭贷款之日起(略)日内未获得银行按揭贷款或委托方未收到全额购房款,即视为受让方未获得银行、公积金中心最终审批通过。应按“分期付款”的方式缴交购房款。
⑦物业收费标准按受让方与该项目前期物业公司签订相关物业管理协议执行。标的物均为现房,受让方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略)日后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如受让方提前办理交房手续,物业费至交房之日起向小区物业缴纳。
⑧具体首付款比例根据国家、本省、市的有关规定及贷款机构的相关规定,如政策规定首付比例调高,受让方应在办理按揭手续时按政策相关规定交足首付款。受让方是否能获得贷款及获得多少贷款,由贷款银行按照其内部审批程序根据受让方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后果,与委托方及本平台无关。若贷款机构在按揭贷款审批过程中要求受让方增加首付款比例的,受让方应无条件接受,并在通知的指定期限内将需增加支付的首付款金额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受让方未能获得贷款或贷款额度受限的,受让方均应于知道信贷额度之日起(略)日内补足差额,余款采用按揭贷款或将所竞得标的的全部成交价款以现金或转账形式直接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如需向其他银行或基金管理中心申请按揭货款的,则应事先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否则视为逾期付款,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⑨为保证标的竞买成交后受让方能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足额商业按揭贷款及个人征信问题不受影响,意向受让方可提前咨询委托方准入的银行机构,待审核通过后再缴纳交易保证金参与竞买,避免因未通过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审批而导致承担余款无法按时支付的违约责任。商业按揭贷款咨询银行如下:
贷款准入银行:(略)
个贷部:(略)
联 系 方 式:(略)
地 址:(略)
⑩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购房款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标的物另行处理,受让方应支付总价款(略)%的违约金(含交易保证金),受让方已交款项扣除违约金及相关税收和费用后无息退还。
7、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须符合惠安县购房政策,不分刚需和非刚需类型。
(3)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8、对受让方的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因受让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受让方依法承担责任。
(3)受让方应于竞买成交之日起5日内支付信息技术服务费,并至本平台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本平台将在收到签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上述款项后通知委托方及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受让方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时,受让方与委托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即时成立并生效,交易合同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4)有关税费:
①双方按下列有关规定承担(具体税项及金额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委托方需付的费用:(略)
受让方需付的费用:(略)
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以及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均由受让方缴纳。
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受让方承担。
③水、电、天然气、电信、有线电视等相关配套设施由受让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或申请安装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若意向受让方未在竞价成交之日起5日内至本平台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其缴交的“交易保证金”本平台将不予退还。在受让方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日内,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该标的定金,定金抵作该标的部分首付款,本平台将在5日内将对应的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9、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网络竞价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公开竞价文件》内);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3)外地户口还需提供居住证满一年(正反面)或在泉纳税满一年(个税证明)或在泉社保满一年(不得补缴,社保缴交凭证)或营业执照满一年(个体户);
(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略)
(略)、公告时间:(略)
特别提醒:(略)
(略)、项目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前往现场实地看房,也可前往泉房通公司咨询项目具体事项。联系人:(略)
实地看房时间:(略)
(略)、意向受让方应至“泉房通”平台网站(http:(略)
(略)、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阶段时间和延时竞价阶段开始时间详见下表。
(1)自由竞价阶段:(略)
(2)延时竞价阶段:(略)
(3)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即为有效报价。
(4)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泉房通网站进行公告。
注:(略)
(略)、各标的建筑面积、挂牌价和网络竞价起止时间及加价幅度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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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5个工作日。
(略)、信息技术服务费:(略)本项目信息技术服务费由受让方全额支付。
(略)、请各意向受让方认真查阅上述公告内容,并查阅“泉房通”平台网上公开公示的所有信息,当意向受让方缴交保证金时,即视为已知悉并接受上述公告内容。
项目咨询热线:(略)
项目咨询地址:(略)
“泉房通”平台联系人:(略)
平台联系电话:(略)
平台电子邮箱:(略)
平台网站:(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