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城中村改造(新悦广场)2#商业综合体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更新城中村改造(新悦广场)2#商业综合体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更新社区居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建设规模:(略)
2.4招标内容:(略)
2.5计划工期:(略)
2.6质量标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本项目经理兼任);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略)】(略)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略)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请仔细阅读电子交易平台→平台帮助→泰安联合体报名操作说明并按要求办理。
4.2.下载地点:(略)
4.3.招标文件下载方法:(略)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公告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 子 邮 箱:(略)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监督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