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选聘储备粮及放心粮油质量检验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我市(略)年上半年储备粮及放心粮油质量检验及监测工作,确保储备粮质量合格,避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流入我市口粮市场,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选聘储备粮及放心粮油质量检验第三方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粮食(大米、稻谷)检验
二、检验标准及内容
(一)大米(放心粮油2个样):(略)
(二)稻谷(2个样):(略)
(三)扦样数量:(略)
三、服务时限
完成我市储备粮及放心粮油检验等相关工作。
四、选聘方式
(一)服务采购最高限价:(略)
(二)公告时间:(略)
(三)报价单位不足3家的作为废标处理;报价单位在3-5家(不含5家)的,以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为中标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报价单位在5家以上(含5家)的,对所有报价去掉最高值及最低值,以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为中标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选定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单位签订合同。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五、报名条件
(一)报名单位须是海南省内依法注册设立的社会团体、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粮油质检CMA资质的质检机构,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从事粮食检验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
(三)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六、申报材料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基本情况、业绩、从事粮食质量检验服务工作情况等)。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负责人)、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三)其他资质、荣誉等材料复印件。
(四)报价(金额以百元取整)。
上述申报文件一式三份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略)
(一)现场提交材料:(略)
(二)邮寄材料:(略)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八、扦样地址:(略)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