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盟“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项目业主为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兴安盟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兴安盟作为全国著名的独具北疆特色的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基地、全国重要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蒙东地区重要清洁能源输出基地、东北经济区重要生态屏障和新亚欧大陆桥重要节点,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和内蒙古“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和“模范自治区”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和进一步融入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战略,抓紧新形势带来的新机遇,适应新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同时目前已临近“十四五”规划末期,为此,兴安盟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兴安盟“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2.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的所有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GHBZ | 《兴安盟“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 | 1.总结“十四五”期兴安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成绩,评估“十四五”期兴安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2.分析“十五五”时期兴安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面临的主要形势和要求; 3.研究提出兴安盟“十五五”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4.从基础设施、客货运输服务、绿色智慧平安交通发展、行业治理等方面研究提出“十五五”期的重点任务和项目清单; 5.编制形成《兴安盟“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取得相关部门同意或获得批复。 |
2.4 最高投标限价为:(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 技术成果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略)
6.2投标人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略)
6.3 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
(1)实体CA锁办理:(略)
(2)移动端CA锁办理:(略)
6.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
6.5 如投标人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6.6 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月(略)日上午9:(略)
7.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4本项目采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略)
7.5根据《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分类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兴署办发【(略)】(略)号)文件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
(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
(3)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略)
(4)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略)
9.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邮政编码:(略)
(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地 址:(略) |
邮政编码:(略) | 邮政编码:(略) |
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传 真:(略) | |
电子邮箱:(略) | |
(略)年7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