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中心仓项目总承包(EPC+O)项目(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中心仓项目总承包(EPC+O)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略)-(略)-(略)-(略)-(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贺兰红酒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宁夏贺兰红酒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秀至(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招标范围:(略)
2.4计划工期:(略)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略)
计划竣工日期:(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1、设计工期(略)天:(略)
2、施工工期(略)天:(略)
3、运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略)
(2)施工资质:(略)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略)
注:(略)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7月4日(略):(略)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月(略)日(略):(略)
5.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