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第十一小学建设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心县第十一小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教育局,建设资金除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同心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至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建设地点:(略)
2.3计划工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2.5标段划分:(略)
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略)
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略)
三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一至三标段招标要求:(略)
3.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8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