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周边护学步道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学校周边护学步道改造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略)
招标范围:(略)
2、项目地点:(略)
3、标段划分:(略)
4、计划工期:(略)
5、质量要求:(略)
6、资金来源:(略)
7、招标方式:(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承揽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有高级职称证书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时间:(略)
4.2获取方式:(略)
4.3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sdhxqgc@(略).com。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根据《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略)〕3号)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5.2地点:(略)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代表无须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要求详见《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及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