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国债项目(E包)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济宁市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国债项目(E包)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SDGP(略)(省网)
2.项目名称:(略)
3.招标方式:(略)
4.预算总金额:(略)
5.采购需求:(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略)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略) 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且具备本项目供货安装能力的投标人;
3.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略)%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略)%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5 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8 资格审查方式:(略)
3.9 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略)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四、参与本项目与提交投标文件
凡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投标人(http:(略)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我要注册)。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必须办理CA、电子
签章,办理及系统操作咨询:(略)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略)
五、解密时间: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必须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中的操作手册《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说明》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主页右侧系统入口下面的投标人注册。
2、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 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人:(略)
(略)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