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
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行李系统配套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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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end
本招标项目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行李系统配套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丽泽城市航站楼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额为(略)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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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nd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本改造项目将实现全线行李交运功能及各子系统兼容衔接,主要分布于草桥站、大兴机场站、大兴机场红线内、列车行李车厢及轨道区间等位置规模:(略)/;地下建筑规模:草桥站站厅及站台改造面积约(略)平方米;大兴机场站站台及夹层行李用房、过轨通道约(略)平方米;大兴机场红线内行李处理区域约(略)平方米;建筑面积:(略)㎡ ;建筑高度:无;长度:0m。招标范围:完成草桥站、大兴机场站、大兴机场红线内及行李车厢行李系统工程设计;草桥站、大兴机场站、大兴机场红线内行李处理区域涉及的土建空间、机电系统、民航弱电系统以及行李车厢配套改造工程设计等相关的全部设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招标内容: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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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end
投标人需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本次招标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设计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将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协议书需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注明联合体各方对联合体在此次投标、履行合同中的一切行为承担各自的和连带责任;3)联合体协议书要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对联合体所有成员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4)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共同推举一个联合体代表人(自然人),由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一份授权书,授权其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承担投标的责任和接受指令。该授权书应作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部位加盖联合体各方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自有人员、业绩等资料,联合体各成员方可单独盖章);6)联合体成员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随意变更;7)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制。。
四、是否有投标补偿
是否有投标补偿:(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略)-(略):(略)获取地址:(略)(略)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略)-(略):(略)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文件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限制投标单位名额。2.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略)
八、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北京市丽泽城市航站楼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略)-(略)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略) |
| 联 系 人:蒋奇岩 | 联 系 人:李璐 |
| 电话:(略)-(略) | 电话:(略)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kejiyuan(略)@(略).com |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