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产权出租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情况 上述资产出租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并且已批准。赤峰天意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出租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即赤峰天意估字【(略)】cj(略)号及赤峰天意估字【(略)】cj(略)号。 三、租赁要求 1、租赁用途要求:(略) 2、租赁基本要求 (1)该房屋不得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 (2)租赁期内,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含取暖的除外)房屋租赁税等其他一切经营中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消防设施及租赁后装修相关一切事物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4)租金缴纳:(略) (5)未尽事宜见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四、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意向承租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承租人按《附件:(略) 公告时间:(略) 报名时间:(略)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略) 六、标的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 间:(略) 地 点:(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七、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 (二)以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承租人确定为承租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网络竞价时间:(略) 延时竞价周期:(略)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略) (四)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巴林右旗祥达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八、竞租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的银行子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二)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租赁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竞租的; 3、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租赁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而意向承租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出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九、租金的支付 1、承租人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竞租成交租金即第一年租金向巴林右旗祥达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租保证金原路返还。 十、意向承租人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一、资格确认 成交后,承租人持申请报名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到巴林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发布单位:(略) 报名入库咨询电话:(略) 发布时间:(略) <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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