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精装修工程。完成全部精装修施工图纸内工程及甲方临时委托的其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 1、施工图及施工图深化、优化及相关补充设计,同相关专业施工单位配合,进行各专业与装修相关的整合设计工作; 2、合同范围内所有精装修施工,工程质量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本合同技术要求、设计图纸,且以其中最高要求为准; 3、提供材料样品,配合发包人及设计师确定物料规格、品牌及型号等; 4、部分主体结构拆改和加固; 5、材料的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试验及调试; 6、实验室操作台供应及安装就位; 7、给排水、电气、通风等机电系统末端设备、管线的供应及安装; 8、根据合同要求提供材料及设备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9、按照规范、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对材料进行第三方送检及测试,以及配合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绿建、消防等评定奖项)而必须进行的施工、材料送检及测试工作; (略)、施工过程中半成品、成品保护工作及移交给发包人前的成品保护; (略)、施工过程中的清洁及交付前整体保洁(含粗保洁及精保洁)工作; (略)、配合发包人及承包人完成交付前的各项相关准备工作; (略)、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同交付使用有关的其他工作; (略)、根据合同要求专业分包人应提供所以的资料(质量控制进程与记录、竣工备案、评定奖项所需资料等)、竣工图与使用、维护手册等; (略)、质量保证及保修; (略)、配合承包人办理政府部门的审批手续,从而保证取得政府部门的相关许可证、报批及验收通过; (略)、工程师发出的其他指令所需的任何工作; 二、完成及办妥与本项目孵化器装饰装修工程(招标范围内)相关的所有协调配合工作。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