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配电柜电缆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理工大学配电柜电缆维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8月8日(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采购计划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须是本企业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应具备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否则按废标处理。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9)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略)年-(略)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略)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略)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略)
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3.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内容,若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内容有变更,均在网站发布,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